书趣

月落清秋

<h3>  从来喜欢泡书店更甚于逛商场。能交与电商的衣食,愈来愈不愿意浪费时间给柜员。前日归家,小城如旧,陪我长大的书店新装惊艳。罢了,一个人的午餐可以放弃,书海里汪洋恣肆的时光不可荒废。</h3> <h3>  爱书者自然惜书。手须得干净无汗,方可放心翻阅。家中一壁书橱,翻过十数次的书页,仍可光洁如新,最多只是来回取放,书脊处磨白些许。去过许多书店,所爱者唯书。架上取阅,席地而坐,只要不来赶人,便是好店家。图书大厦边上有一爿店面,名曰“淘书公社”,是最爱的去处。书虽旧,但包罗万象,且多是白菜豆腐价,每每光顾,几文大钱便可换得好书数本,于我这等布衣粗食之辈,实在是天大利好。</h3> <h3>  看书向来极快。一晚挑灯,可一气读完数十万字部头。囫囵吞下,隔几日再仔细回看其中篇什,因有通篇概览之前车,这黄牛反刍般的后辙更得意趣。如今小儿渐长,家里多了一只抢书的虫儿,这一目十行的本事,又慢慢见长了。</h3> <h3>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每一部熟稔如己的书本里,或者也是因为从中看见了自己吧。</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