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泉湖村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西北,是江夏、嘉鱼、咸安三地交界处,革命先勋聂洪钧故里,距镇政府3公里。东与张公庙村接址,南接桂乡大道,西邻斧头湖,北与江夏隔湖相望,全村版图面积24平方公里,全村2900人,有渔民、有外地租种田地者。</h3> <h3>聂洪钧(1905-1966),咸宁聂樊村人。曾在本县高等小学读书,1922年考入湖北省立甲种工业学堂,192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被团组织选送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年底返回湖北,任湖北省农民协会秘书长兼组织部长。1926年3月省农协遭军阀破坏,他被捕入狱,后经董必武等营救获释。同年7月被派往咸宁,以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身份进行革命活动。后建立中共咸宁特别支部,任书记,发动工农群众,支援北伐战争。同年12月任咸宁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主席。1927年春,领导农民开展减租、抗租、抗押、抗债斗争,并组织农军2000余人,参加了反击叛军夏斗寅部的战斗。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任中共鄂南区委书记、鄂南农民自卫军总指挥,统一领导咸宁、嘉鱼、蒲圻、崇阳、通城等地的武装斗争。同年冬被派往苏联莫斯科学习。1929年初回国到上海,先后任中共中央农委和江苏省委农委秘书长、上海吴淞区委宣传部长。1930年2月作为特派员,被派往鄂北,参与领导红五月暴动,建立了以蔡阳铺为中心的襄东、襄南、宜城等地的苏维埃政权。10月调任中共京汉(信阳)特委书记。1931年5月调赣东北,任中共闽浙赣省委组织部长,红十军政委,新红十军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同年11月任红十九师政委,率部到皖南后,任中共皖南特委书记。1935年2月经上海、天津到陕甘革命根据地,先后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军委后方办事处副主任、陕甘晋省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参加了崂山战役。后因对陕甘晋省委在“肃反”中的错误负有责任,受到处分。1936年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干事、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统战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兼军事部长、统战部长。1939年平江惨案发生后调回延安,任中共中央党务研究室研究员。1944年10月任八路军独立第一游击支队(南下支队)政治部秘书长、副主任。1945年4月任湘鄂赣边区行政公署专员。解放战争初期任鄂东军分区政委。1946年到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任执行处副处长。同年8月任东北财经办事处处长兼粮食局局长,为恢复和发展东北根据地的经济、保障东北部队的粮食供给做出了贡献。</h3> <h3>1949年5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主席李先念)。1953年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粮食局局长。1955年1月任国务院粮食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66年8月12日在北京病逝。</h3> <h3></h3><h3>聂洪均老屋在泉湖村10组聂家(原聂樊村),1925年聂洪钧经彭湃、罗严介绍入党,成为中国共产党员,1928年离开咸宁,直到去世再没有回过家乡,聂洪钧的女儿在高龄后,来看过一次聂樊老家。乡亲们还留传一句话:百岁女儿看家乡,不欠(想)牙娘(父母)还欠(想)地方。</h3> <h3>老屋的屋檐和屋旁的老树,相对相守向着天空仰望,似乎在述说着这里曾经的人和事。</h3> <h3>老屋旁原来村村通的水泥路,由于失修雨后也失去了本色,成了泥泞之路。</h3> <h3>偶遇村民问问老屋主人的情况,她们知道的也很少,只知道这里曾经是聂洪钧的老屋,是个老革命。老屋是他的后人和当地政府一起出资修缮的,以后具体干嘛还不清楚。</h3> <h3>这里不尽让我想起一个问题,老屋是什么?老屋是老人的屋,是远离乡土之人解不开的心结,是从墙基里抽芽爬到邻家去生活的爬墙虎,爬满了自家牵挂了周边,是走进故纸堆里又被人挖掘整理出来的乡土教材,是对故土、家乡和故人永远的印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