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来,河北省分行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督促检查指导等系列措施,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h3><h3>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省分行党委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由领导干部带头学。省分行及时召开纪委会集中学习《条例》,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下发《条例》学习宣讲实施方案,对全省各二级分行、省分行各部门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出安排部署。</h3> <h3> 二是专题培训“深入学”。省分行邀请省委党校陈秀梅教授对《条例》进行专题辅导,陈教授从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贯彻实施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解读,在授课中穿插了大量生动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警示,省分行党委中心组成员,本部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河北总审计室部门负责人,省分行机关各部门党员代表参加培训。</h3> <h3> 三是基层宣讲“巡回学”。成立了由分行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部负责人、纪检监察特派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组成的《条例》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省分行纪委书记杜彦芳先后深入保定高开区支行,石家庄西大街支行和省分行机关本部,开展题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专题讲座,同时剖析身边发生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析规。辖内二级分行纪委也分别组成讲师团,通过巡讲宣讲、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分支行开展《条例》学习宣讲活动。</h3> <h3> 四是拓宽渠道“广泛学”。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部门网页、《“三项教育”周报》、“在路上”微信群、美篇等宣传渠道,转载《条例》相关学习资料,组织全行党员干部迅速掀起宣传学习新《条例》的热潮,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h3> <h3> 五是结合实际“有效学”。省分行纪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与开展“三项教育”结合起来。重点掌握好新《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将《条例》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管厚爱。</h3> <h3> 六是检查指导“督促学”。省分行纪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两个责任”年度考核范围,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先后组成5个现场督导宣讲组,重点对省分行本部、二级分行及分支机构推动、落实《条例》以及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融入贯穿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h3><h3><br></h3> <h3>(河北省分行纪检监察部)</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