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岐山公安打响民警维权第一枪

<h3>  1月10日,陈某因在微信上公开辱骂交警,被岐山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打响了新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出台后民警维权的第一枪,县电视台也对这一案件全程跟踪报道。<br></h3><h3></h3> <h3>  2019年1月8日,岐山微信圈内疯传一条辱骂交警贴条的视频,据视频提供:该男子用手机对着自己车前档玻璃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大声辱骂贴条交警,语言粗俗不堪,态度极其嚣张,并将视频发到朋友圈,引起了大量群众转发传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社会各界反响极大。</h3> <h3>  9日上午,蔡家坡派出所接到交警队报警后,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袁小平立即作出指示,责成县局纪检监察室及时介入,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全程跟踪督导,依法对其行为进行查处。<br></h3> <h3>  经过调查,拍摄发布视频的驾驶人陈某(男、24岁,系岐山县蔡家坡人)因违法停车被交警依法张贴违停告知书而心存怨恨,为泄私怨而拍摄视频并发布到朋友圈。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法规,目前其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受到了应有的惩处。</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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