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铁路运输生产永恒的主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事关职工家庭幸福、生命健康、企业发展、社会和谐。 劳动人身安全是每个家庭和企业的幸福前提与保障。每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都给家庭和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和沉重打击。伤痛不再继续,警钟更需长鸣。从近几年发生在我们身边及发生在路局其他段的事故案例来看,那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惨痛的教训无不触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大家无不为伤者感到无比惋惜。 【专家提示】上线作业如何进行防护? 上线作业防护是安全的重点——集中精力,守护安全。
作业防护这是我们线上作业的必备措施,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未设防护严禁作业。要根据作业不同,设置驻站防护员、现场(区间)防护员,大型施工还需在施工地点两端规定距离内设置远端防护员,瞭望或通信联系信号不良地段还需设置中间联络员。
随着列车开行密度增加,列车速度的提升,上线作业防护工作越来越重要,由于防护人员不到位、呼唤应答等制度不落实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上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好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防护员必须精力集中,加强瞭望,落实呼唤应答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作业安全、人身安全。 【知识要点】
《防止机车、车辆人身伤害安全措施》相关规定
●上线作业应首先设好安全防护,未设防护严禁作业。
●施工单位在站内或区间线路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安全检查员。防护人员和联络员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并经段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职人员不准担任现场防护员和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要熟知本作业区段及相邻区段的列车运行时刻。
●现场防护员、联络员和安全检查员必须按规定头戴黄色工作帽,身着防护服,佩戴臂章等标志,并随身携带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严禁与作业人员闲谈或做与防护无关的事情。天气不良或了望困难时应增设防护员、联络员。在施工作业地点变动时,必须及时通知防护人员跟踪防护,严禁超出防护范围作业。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人员密集的大型施工作业时,邻线来车必须实行拉设安全警示绳等措施进行安全防护。
●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等安全处所。
●线路施工作业和提速区段的巡检人员上道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好防护,加强了望,发现来车时必须立即下道,严格执行单线、双线、三线避车制,禁止跨线避车,避车人员要站在路肩上避车,面向列车,观察列车运行状态,避免物体堕落或绳索伤人。
●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了望时,应停止线路上施工作业。必须作业时,应采取增设防护员等特殊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在来车前人员和机具按规定距离及时下道。 伤痛不再继续,警钟更需长鸣。为进一步加强我段干部职工的安全忧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理念,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冠豸山路桥车间将安监通(2016)17号2015年一2016年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陆续制作劳动安全警示教育微网页,供车间干部职工学习反思,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2015年-2016年从业人员伤亡事故
典型案例选编
案例1:南昌电务段“1.18”作业人员死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5年1月18日20时55分,南昌电务段吉安信号车间吉安南信号工区代工长李军带领一名信号工,在未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的情况下,违章上道测量吉安南疏解线SL4高柱信号机限界,臆测行车,被吉安南站Ⅲ道出发的X753次快运货物列车(向塘机务段HXD1B0018)撞轧,造成李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B1)。 二、事故原因 1.上道作业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吉安南信号工区代工长李军和信号工张威,上道测量吉安南疏解线SL4高柱信号机限界(吉衡线K0+187处)时,未按规定进行点外作业项目登记,也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违反《南昌铁路局电务人员上道作业防护管理办法》(南铁电〔2013〕386号)第2条“电务人员上道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根据作业时间、地点、任务及设备状况,做好安全预想,召开班前预想会,明确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布置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室内外分别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明确防护范围及防护措施,并将安全预想、措施等有关内容记入相关台帐”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臆测行车未按规定下道避车。吉安南信号工区代工长李军和信号工张威,在测量吉安南疏解线SL4高柱信号机限界时,臆测行车(吉安南疏解线、京九线上下行三线并行),来车时未下道避车,违反《南昌铁路局电务人员上道作业防护管理办法》(南铁电〔2013〕386号)第14条“点外作业,当列车经过时,必须执行邻线来车、本线下道”以及《南昌电务段上道作业防护管理实施细则》第16条“列车在本站出发,作业人员在发车咽喉或发车进路进站信号机外方接近区段作业,开放出发信号时应下道避车”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无计划作业。吉安南信号工区当日夜间上线进行信号机限界测量作业,无作业计划、无安全预想、无人员分工,违反《南昌铁路局电务人员上道作业防护管理办法》(南铁电〔2013〕386号)第2条“电务人员上道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根据作业时间、地点、任务及设备状况,做好安全预想,召开班前预想会,明确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布置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现场作业层面 1.上道作业双卡控制度不落实。1月18日,吉安南信号工区在未向车间汇报得到批准,在无作业计划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列车间隙上道进行信号机限界测量作业,上道作业双卡控制度形同虚设。 2.班组管理失控。一是现场作业失控。吉安南信号工区事发当日仅安排2人利用列车间隙时间上道进行信号机限界测量作业,既未设驻站联络员,也未设现场防护员。二是班前无安全预想。吉安南信号工区事发当日的信号机限界测量作业,作业前无安全预想,无人员分工,无考勤。三是臆测行车未按规定下道避车。吉安南信号工区代工长李军和信号工张威,臆测X753次快运货物列车平时都停6道,不经疏解线走吉井老线开往井冈山方向,想当然认为不需要下道避车。四是月度安全分析会对劳动安全工作不布置。工区2014年1~12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均未对劳动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3.事故教训吸取不到位。一是工区对路局2014年12月31日转发的《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作业人员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电〔2014〕154号),当事人信号工张威未签名学习。二是未吸取“12.10”九江桥工段乐化普速场撞小车事故教训,未针对多方向行车的站场开展安全风险提示。三是班组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吉安南信号工区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第一阶段未开展安全反思,未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小结。 (二)吉安信号车间层面 1.作业计划管理混乱。吉安信号车间擅自将《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周计划改为月计划,且月计划审批后,未向工区返回审批意见和计划表,导致工区无法按作业计划实施,临时性计划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大检查流于形式。一是吉安信号车间未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细则,完全照搬照抄段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知。二是车间管辖新干、八都、吉水、吉安、吉安南5个工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1月10日至18日)只有新干、吉安工区报了阶段小结,其他三个工区未报。三是车间、工区未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排开展安全反思。 3.劳动安全风险意识不强。一是劳动安全专项整治流于形式。吉安信号车间月度分析会,对劳动安全专项整治存在问题,特别是惯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未进行分析,对初步工作未进行布置。二是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车间对班组安全管理混乱失管失察。
4.上级安全文电贯彻不到位。路局2014年12月31日转发《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作业人员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电〔2014〕148号),结合路局实际提出5条贯彻措施,吉安信号车间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签名学习。 (三)南昌电务段层面
1.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2006年以来南昌电务段曾发生3起人身伤亡事故,主要原因都是未设置防护违章上道、现场防护员不履行防护职责,性质相似,情节相近,教训极为惨痛,而电务段一年来却没有以“历史上的今天”认真组织开展反思教育活动,未提出具体要求和教育的实施方案,未深入反思和查摆,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未真正从思想上、认识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醒,未从日常管理上真正吸取事故教训,更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控制措施,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2.劳动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安全监督检查定量不达标。查南昌电务段2014年10月至12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10月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问题1494件,其中劳动安全问题289件,占19.34%;11月1531件,其中劳动安全问题268件,占17.5%;12月1567件,其中劳动安全问题246件,占15.7%,均未达到定量要求,违反《南昌铁路局劳动安全卫生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南铁劳发〔2005〕86号)评价标准“检查问题率要有30%为劳动安全内容”的要求。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走形式,效果不明显。查现场作业、查施工安全是铁路总公司、路局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内容,但电务段未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集中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大检查走了形式。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电务段共查处问题752件,涉及劳动安全问题10件,仅占问题总数的1.3%,而且检查的问题质量不高,均为零星假、防护台帐填记不规范等问题。暴露出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安全风险管理覆盖不全、检查力度不够、干部作用发挥不力、干部作风不实、劳动安全管理避重就轻等突出的管理问题。 3.工班长培训管理不到位。事故关系人李军2014年10月由信号工提职为吉安南工区代工长,南昌电务段未按照《南昌铁路局班组长培训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先送培、后取证、再上岗”的教育培训,违反《南昌铁路局班组长培训管理规定》第一款“单位按规定条件选拔,未取得《班组长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拟任班组长、预备班组长和拟任、预备班组长任职前的资格性培训时间为8天,共计56课时”的规定。
4.布置生产任务未同步布置安全工作。南昌电务段《关于开展2014年度区段最小建筑限界核查提报工作的通知》(南电信通〔2015〕31号)只对核查工作标准、目标、完成期限等进行了明确,未同步布置核查工作的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未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 (四)路局电务处层面
1.未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规定。路局电务处未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规定,违反《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2012〕610号)第102条“…必须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车间或段一级批准,具体审批程序由各业务处规定”的规定。 2.专业管理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一是专业管理干部检查指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倒查路局电务处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共检查发现问题561件(H类问题3件,A类问题20件,B类问题258件,C类问题280件),其中劳动安全问题27件(H类问题2件,B类问题9件,C类问题16件),均未达到30%的定量要求,违反《南昌铁路局劳动安全卫生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南铁劳发〔2005〕86号)评价标准“检查问题率要有30%为劳动安全内容,其中要有50%为16种重点整治违章违纪内容”的要求,检查问题质量严重不达标。二是2015年1月10日至17日,电务处成立4个活动督导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检查发现各类问题46个,其中设备质量13个、现场作业8个、施工安全10个、应急处置1个、基础管理1个,没有涉及劳动安全风险的问题,暴露出劳动安全监督检查缺乏力度,一些突出的安全隐患未得到整治和消除。 3.劳动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路局电务处预防控制车辆伤害事故专项整治未落到实处,虽然制定了实施和推进方案,但未结合实际指导站段认真排查劳动安全隐患,对倾向性、关键性、易发性问题缺乏有效的检查指导,只布置,不追踪、不督促、不落实,不上手组织分析和检查,月度安全分析不汇总梳理问题和作业标准落实情况,无关键性、突出问题分析及补强措施,未抓好过程管理,整治进度不清晰、无资料,整治效果不明显。
常言道: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愚者以流血吸取教训。让我们切实汲取这一件件血的教训,让安全的警钟在耳畔长鸣。做到劳动安全天天讲,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工作中一丝不苟地执行各项劳动人身安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