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解答0201——发票相关

美友59598568

<h3>一、 领购、开具发票问题</h3><h3>1.在办理网上领票申请时,可购票数量与核定的购票数量不相符,如何处理? </h3><h3>答:应将已开具发票先做验旧处理。</h3><h3>2.纳税人在网上提交了网上领票申请后,税务人员在税务局端如何操作?持有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后续如何操作?</h3><h3>答:税务人员在金三核心系统—电子税务局(新税务局)—业务办理—网上领票申请审核里对提交的申请审核后,点击该页面上的发票发售,添加需要发售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即可。</h3><h3>持有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在大厅领取发票后,需在开票软件的发票管理—网络发票分发,点击查询,核实查询到代码号码信息无误后点击下载,即可正常开具使用。</h3><h3>3.纳税人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开具的发票信息? </h3><h3>答: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发票信息查询。</h3><h3>4.发票票种核定业务在保存时提示“纳税人首次核定发票票种核定,需同时核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和购票人信息”导致无法保存如何处理? </h3><h3>答:在发票票种核定申报标签页右侧的购票人维护标签页中填写购票人信息。</h3><h3>5.税控器具开具使用的发票在发售后,纳税人如何获取号段?</h3><h3>答:支持无盘发售。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登录自家企业的防伪税控开票软件,选择发票管理—网络发票—网络发票分发,点击查询,自行下载可用的发票号段后即可开具发票。</h3><h3>6.发票发售,税务局端审批通过后,纳税人端查询不到可下载的号段信息。</h3><h3>答:程序问题&nbsp; 正在提优化,恢复税务局端发票发售页面的“写盘”按钮,该按钮用于已审核发票发售信息,但给纳税人发送离线发票信息失败时,重新给纳税人发送离线发票信息。目前可以通过网络发票重新分类手动保留到系统重新发送离线发票。</h3><h3>7.税控发票领取时发票离线包纳税人查询不到?</h3><h3>答:主要原因为:纳税人购票当日未能进行登陆防伪税控系统进行下载导致。可通过如下方法解决:</h3><h3>&nbsp; &nbsp;&nbsp;(1)纳税人没有清卡 清卡后在金三核心中法发票管理—发票发售管理—网上领票申请分配,点击“手动同步数据到保留系统(补偿)”;或电子税务局(新税务局)—业务办理—网上领票申请审核,点击操作下的“同步防伪税控(补充)进入页面后选择未同步数据,点击“同步”。此时系统提示“调用函数出错。。。异常信息:申请ID为空,税控系统没有响应的受理序号”这种信息可以忽略。让纳税人再次尝试自行下载号段。</h3><h3>(2)若操作(1)步骤最后系统提示为“调用函数出错。。。。该纳税人没有网络发票资格”则需在防伪税控—档案变更—添加发票发售部门和报税部门;在票种核定中“是否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选“是”后点击“同步升级版纳税人标志”后,再次重新操作(1),即可同步发票号段离线包。</h3><h3>8.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现在不能选择邮寄吗</h3><h3>答:操作问题 目前领取发票的方式只有一种“大厅领取”,并且其他方式置灰不可选取。</h3> <h3>二、代开发票相关问题</h3><h3>1.代开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如何找到之前代开过的购买方信息? </h3><h3>答:点击页面中的“常用购方信息”按钮。</h3><h3>2.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成功后在电子税务局可以缴款吗? </h3><h3>答: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端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查询及缴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及缴款功能。</h3><h3>3.纳税人提交了代开发票申请后找不到预缴税款。</h3><h3>答:(1)查看局端是否没有审批;(2)查看纳税人是否存在未作废且缴款失败的电子税票;(3)查看纳税人是否以前存在代开发票预缴税款,局端审批时已抵缴税款。</h3><h3>4.办理代开发票等业务时提示需要实名办理,如何处理?</h3><h3>答:需要退出后采取短信登录方式重新登录,后期会优化为无需退出系统即可进行短信验证。</h3><h3>5.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购方信息无法填写,如何处理?</h3><h3>答:输入购方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省内识别号自动带纳税人信息,省外识别号需手动填写纳税人名称及其他相关信息。核实浏览器版本是否符合要求。</h3><h3>6.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银行网点信息、账号无法填写,如何处理?</h3><h3>答:程序优化解决。目前,先点击选框栏中的“其他”后再进行填写。</h3><h3>7.电子税务局中,申请代开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怎么是百分之三?</h3><h3>答:代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使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菜单下的代开专用发票(租金收入)或代开普通发票(租金收入),才能带出正确的5%税率。</h3><h3>8.原一般纳税人,2018年末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效期2019.01.01起,电子税务局没有代开发票功能?</h3><h3>答:规则问题,应取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小规模自开专票归类资格,取不到的允许代开发票,待优化。</h3><h3>9.代开发票金额不清楚是不是不含税销售额</h3><h3>答:待优化,将电子税务局中,所有代开发票功能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栏次下,将名称“金额”改为“不含税销售额”。</h3><h3>10.税务局端审批不通过的代开申请,纳税人无法直接修改,需要重新提交。</h3><h3>答:待优化,后续允许纳税人在代开发票申请功能里选择近期提交的发票信息,重新提交,避免手工填写。</h3><h3>11.代开发票功能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类别太复杂,难以选择</h3><h3>答:需要填写,优化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类别清单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一致,并下发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类别清单文档,方便查找。</h3><h3>12.代开发票审核通过后,电子税务局缴款失败,系统提示“调用系统服务出错,获取的预算分配比例过多”?</h3><h3>答: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提交的代开申请,应纳税款一栏的征收项目,征收品目,行业必须与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中已核定的增值税税种信息一致,纳税人才能在电子税务局缴款,否则只能在主管税务机关前台缴款。</h3><h3>13.金三核心征管中,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功能新增“以办税人员身份进行办税”选项,如自然人绑定了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需要是以自然人身份代开发票,还是以个体户的身份代开发票。</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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