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休耕有红头文件。

牛棒

<h3>根据农业部预通知,2019年国家将进一步扩大水稻休耕试点面积,拟在我省实施水稻休耕试点面积200万亩,为确保水稻休耕试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就申报实施2019年水稻休耕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h3><h3>一、试点区域。</h3><h3>水稻休耕试点以三江平原第三、四积温带井灌稻区和灌区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区为重点,并适度兼顾其他积温带渴水及低洼易涝稻田地区。休耕试点要以农场为单位,要集中连片。鼓励整建制推进,确保有成效,可持续。水稻休耕试点一个周期三年,年际间修工地块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动态调整。</h3><h3>二、技术路径</h3><h3> 稻田休耕期间要加强地力保护和管理,鼓励深耕深松、种植苜蓿或油菜等肥田养地作物(非粮食作物),提升耕地质量,力争地下水下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粳稻过剩状态得到改善。对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禁止弃耕,严谨废耕,不能减少和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复耕,粮食能产出,供得上。</h3><h3>三、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h3><h3>(一)补助对象。水稻休耕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水稻休耕试点,在试点农场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农场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业务等)。展开休耕的种植大户或自主经营的农场职工(农户)。水稻休耕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充分尊重主体意愿,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h3><h3>(二)补助标准。鉴于国家方案未正式下发,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斩定水稻休耕试点每亩补贴500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为准。</h3><h3>(三)补助方式。面积核实后,采取发放现金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种植大户或自主经营的农场职工(农户)。</h3><h3>四、申报程序</h3><h3>按照农业部的要求,2019年水稻休耕试点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h3><h3>(一)申报主体,试点区域内的农场。</h3><h3>(二)申报程序。列入试点区域内的各农场,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所属管局进行申报,各申报农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管局对所属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下发。</h3> <h3>关注牛我我,</h3><h3>让你种稻高产,</h3><h3>多一份保障!</h3><h3>关注吧,</h3><h3>只有收获,</h3><h3>没有损失!</h3><h3>关注吧,</h3><h3>牛我我平台有多名水稻专家授课。</h3><h3>关注吧,</h3><h3>金指一点,</h3><h3>收获多多!</h3> <h3>愿意和我交流水稻,请识别二维码加我微信。</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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