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说来东北地区,地域特征十分明显,这里是一个多民族与“移民”大融合的地区,历史上这里渤海人、契丹人、女真人以及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族与汉族在这里繁衍生息,近代历史上还有俄罗斯白人血统的部族,彼此相互通婚、融合、优化了人种。</p> <p> 自宋元开始,内地汉人到关外谋生的人逐渐多起来,习称为“闯关东”,让东北成了“移民集中地”,到了清朝中后期开始,从山东、河北等地到东北谋生的达到高潮,大批量的举家带口,但还是以男性为主,也就造成了东北地区男女比例的失衡,男人远远多于女性,造成许多贫苦人家的男人娶不上媳妇。</p> <h3> 可以说东北女性,多情重义,有血有肉,大方洒脱,刚柔相济,豪爽中带有泼辣,朴实中不乏机智,不虚伪不做作,较少市侩气。在保持自己的生活习惯的同时又相当开放,似乎没有什么包袱。</h3> <p> 当自己的丈夫因种种原因不能顶门立户过日子,她们也不会抛弃自己的丈夫与这个家,会选择一个相对有能力年轻体壮的男人来帮助养家糊口,照顾老小,三个人一起生活,称之为“拉帮套”,那时没有侮辱的涵意</p> <p> 首先拉帮套是“上不得台面出力不讨好”的意思。以前用马拉车,当路途遥远或有山坡等路段的时候,会在辕马边上在套一匹马,称为边套,往往都是刚开始学活儿或不太受使的马用来拉帮套,然后在上坡吃劲的时候,往往挨鞭打最多的都是这匹马。所以,在一些男人生病不能劳动的家庭,会有一些男人和女主人很暧昧,无名无分又任劳任怨的为这个家庭付出,“做好事不敢公开”,就会被外人称为“拉帮套的”</p> <h3>而被选择“拉帮套”的人几乎都是忠厚老实,心地善良,年富力强的男人,家里穷,娶不起老婆的。</h3><h3>来“拉帮套”,不仅家里地里的活要干,还要与自己老婆生孩子,传宗接代,生下的孩子随男主人姓。</h3> <p> 一九五八年那时我才八岁,也记事了,我家在柴河林业局大青林场住时候,火车道南边的老宁家就俩男人一个女人领三个小子过日子,听我妈和邻居大娘他们唠嗑说,那家我们称为孙叔的就是个“拉帮套”</p><p> 孙叔是一九五零年从山东一路要饭,走到我们林区的,在我们林场当伐木工人。当时和老宁大爷处的关系很好,没少帮宁大爷家种小开荒地,开工资也没少给宁大爷家。</p><p> 有一年冬天从山上往山下串大木头,原木从“土槽子”里串出来撞到孙叔的腿上,孙叔就受重伤了,腿折了。宁大爷看孙叔在工棚里大通铺上躺着。很可怜的。就把他背到家里。经过大爷和大娘细心的照顾,伤很快好了。但是也瘸了。要说瘸,其实也不算瘸,就是腿不能打弯儿了,是直的。</p><p> 从此后,大家都管他叫孙瘸子。林场照顾他,工资照发,干一些力所能及的轻松活。从此后他再也没离开过宁大爷家,就在宁大爷家生活了。我和宁大爷家的老大,小群儿是同班同学。二小子小蛋儿,是二妹妹的同班同学,三小子叫小尾还没上学。私下里大家都说小伟是孙瘸子的儿子,因为他长得特别象孙瘸子,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p><p> 在那个年代里,家家都不富裕。而宁大爷家日子过的还挺滋润,炕上放个小炕桌。宁大爷,孙瘸子,宁大娘三人经常捏个小酒盅,推杯换盏的喝两口。</p><p> 六三年开始搞四清运动了。“拉帮套”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允许,说他们这种行为是流氓行为。</p><p> 有一天,孙瘸子去柴河林业局办理工伤事宜。三天后回家。家已经没了,宁大爷全家搬走了,房子也卖了。啥也没给孙瘸子留下。孙瘸子蒙了。</p><p> 乡亲们。都纷纷谴责宁大爷这家人家不讲究,咋也应该把老三,小伟给孙瘸子留下呀。(现在细想一想,如果把小伟给孙瘸子留下,那户口咋办呢?)我父亲可怜孙瘸子,没地方住。就让他住在,一个空着的扳道房里。</p><p> 日子就这样又过了半年。林场里 从山东来了一个中年妇女领着两个十来岁的儿子,丈夫死了投奔哥哥,也没找着。</p><p> 我母亲和邻居婶子大娘们。 给介绍孙瘸子。双方都同意。我们家又把东面那块菜地让出来。林区盖房子不是很难的事,邻居们你拿房梁。他拿板子。又帮孙瘸子盖了一个房子。 就这样,孙瘸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日子幸福的过起来了。</p><p>这是我亲眼看到的“拉帮套”。</p> <p> 这“拉帮套”是特定时期的产物,这种特殊婚姻家庭模式虽然很奇葩,但却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参与者即便说不上是为了生存,但至少是为了生活</p><p>说白了一切都是为了生活,所以这样特殊婚姻现象的家庭模式并不受非议,在大多数地区也是受传统伦理允许并认可的。</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