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孟村践行者 <h3> 〖孟村派出所 王熙贺 编辑〗2018年12月5日13时许,在蓝田县孟村镇街道发生一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件。受害人曹某民来所报案:因向孟村街道的冰柜厂老板张某锤索要欠款发生口角争执,张某锤手持“杀猪刀”将其肩部砍伤。孟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抓捕和调查取证工作,经依法调查查清了张某锤的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4日将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嫌疑人张某锤传唤到所接受调查,张某锤对其酒后持刀砍伤曹某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经报请县局审批决定对张某锤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