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1948年11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要求,中央军委颁发《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整编。
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实行正规编制,统一称号,将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师,不再称旅。野战部队编成一般采用三三制,特殊的采用军辖两师,师(或旅)辖两团。
军以上设野战军和兵团两级。
以地名区分,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四个野战军。
兵团设定20个兵团番号。依次是:西北野战军为第1至第2兵团;中原野战军为第3至第6兵团;华东野战军为第7至第11兵团;东北野战军为第12至第17兵团。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为第18至第20兵团。
1949年1月15日,中央军委重新规定四个野战军番号:西北野战军改为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为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为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为第四野战军。
1949年各兵团相继组成,全军共编成16个兵团(6、11、16、17兵团番号空缺)。后来,以国民党起义部队为主,增编第21、22、23兵团,实际组建兵团19个。
军的番号为70个军(1—70),其中第56军、第57军、第59军番号未使用过。后又组建独立第1军、独立第2军、独立第3军。</h3><h3>合计70个军。</h3><h3>
第一野战军下辖:第1军,第2军,第3军,第4军,第5军,第6军,第7军,第8军,第9军,独立第1军,独立第2军,独立第3军,共12个军。
第1兵团辖第1军、第2军、第6军、第7军。
第2兵团辖第3军、第4军、第8军。
第22兵团辖第5军、第9军、独立第1军、独立第2军、独立第3军。</h3><h3>
第二野战军下辖:第10军,第11军,第12军,第13军,第14军,第15军,第16军,第17军,第18军,第19军,第58军,共11个军。
第3兵团下辖第10军、第11军、第12军。
第4兵团下辖第13军、第14军、第15军。
第5兵团下辖第16军、第17军、第18军。
第19军、第58军为第二野战军直属。</h3><h3>
第三野战军下辖:第20军,第21军,第22军,第23军,第24军,第25军,第26军,第27军,第28军,第29军,第30军,第31军,第32军,第33军,第34军,第35军,共16个军。
第7兵团下辖第21军、第22军、第23军、第35军。
第8兵团下辖第24军、第25军、第26军、第34军。
第9兵团下辖第20军、第27军、第30军、第33军。
第10兵团下辖第28军、第29军、第31军。
第32军由山东军区领导、华东军区直属。</h3><h3>
第四野战军下辖:第38军,第39军,第40军,第41军,第42军,第43军,第44军,第45军,第46军,第47军,第48军,第49军,第50军,第51军,第52军,第53军,第54军,第55军,共18个军。
第12兵团下辖第40军、第45军、第46军。
第13兵团下辖第38军、第47军、第49军。
第14兵团下辖第39军、第41军、第42军。
第15兵团下辖第43军、第44军、第48军、两广纵队(1950年2月编为珠江军分区)。
第21兵团下辖第52军、第53军、第50军。
第51军及工兵司令部由第四野战军直属。
第54军由中南军区直属。
1952年4月,第21兵团兵团部改编为中南军区荆江分洪工程司令部,由第48军军部及第144师、第49军第145师和原第21兵团第215师、第219师合编组成新的第21兵团。</h3><h3>
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下辖:第36军,第37军,第60军,第61军,第62军,第63军,第64军,第65军,第66军,第67军,第68军,第69军,第70军,共13个军。
第18兵团下辖第60军、第61军、第62军。
第19兵团下辖第63军、第64军、第65军。
第20兵团下辖第66军、第67军、第68军。
第23兵团下辖第36军、第37军(1952年11月,第23兵团缩编为第69军,直属华北军区)。
第70军直属华北军区。<br></h3> <h3>1949年2月正式实施统一番号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共使用了57个军的番号,即:第1军、第2军、第3军、第4军、第6军、第7军、第8军、第10军、第11军、第12军、第13军、第14军、第15军、第16军、第17军、第18军、第20军、第21军、第22军、第23军、第24军、第25军、第26军、第27军、第28军、第29军、第30军、第31军、第32军、第33军、第34军、第35军、第38军、第39军、第40军、第41军、第42军、第43军、第44军、第45军、第46军、第47军、第48军、第49军、第50军、第58军、第60军、第61军、第62军、第63军、第64军、第65军、第66军、第67军、第68军、第69军、第70军。
建国前后,使用了10个军的番号,即:第5军、第9军、第19军、第36军、第37军、第51军、第52军、第53军、第54军、第55军。
1949年5月,以陕南军区部队为主组建第19军,直属第二野战军。
1949年8月,国民党第19兵团张轸部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1军,隶属第四野战军工兵司令部建制。
1949年11月,国民党第1兵团陈明仁部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2军、第53军,隶属第四野战军第21兵团建制。
1949年12月,国民党整编第42师赵锡光部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军,隶属第一野战军第22兵团建制。
1950年1月,国民党第111军董其武部及新编独立第7师等部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6军、第37军,隶属华北野战军第23兵团建制。
1950年2月,新疆民族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军,隶属第一野战军第22兵团建制。
1952年10月,第45军与第44军合编为第54军,隶属中南军区。
1952年11月,第21兵团缩编为第55军,直属中南军区。
另有:西北地区国民党起义部队改编为3个西北独立军,隶属第一野战军:
1949年9月,驻甘肃省保安部队及国民党第120军第173师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独立第1军。
1949年9月,驻宁夏中卫地区国民党第81军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独立第2军。
1949年12月,驻甘南国民党第119军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独立第3军。<br></h3> <h3>1949年至1985年百万大裁军前撤销40个军</h3><h3>
(1)1949年5月,第69军番号撤销,所辖第206师、第207师一部组成华北军区独立第205师,第205师、第207师一部组成华北军区独立第206师。
(2)1949年5月,第8军与绥蒙军区合并为绥远军区(现内蒙古军区),归华北军区建制。第8军番号撤销,所属第22师、第23师改编为独立步兵师。
(3)1949年9月,第58军番号撤销,军部机关与河南军区机关合并,所属第172师调归湖北军区改编为独立第4师,第173师、第174师拨归河南军区建制。
(4)1949年11月,第70军番号撤销,所辖第210师调归第67军改编为第201师,第209师改编为华北军区独立第207师,第207师机关编入华北军区特种兵司令部。
(5)1949年11月,西北独立军第1军番号撤销,缩编为西北独立第1师,调归第62军建制。
(6)1950年1月,第30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华东海军,所属第88师、第89师、第90师分别调归第26军、第20军、第27军建制。
(7)1950年1月,第35军番号撤销,军部及军属炮兵团改编为华东海军,所属第103师、第104师、第105师分别兼衢州军分区、绍兴军分区和杭州警备区。
(8)1950年5月,西北独立第3军番号撤销,所属部队调归西北军区。
(9)1950年9月,第51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中南军区空军机关,所属部队与湖北军区合并,第211师兼黄冈军分区,第212师兼大冶军分区。
(10)1950年11月,第29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铁道公安司令部,第85师、第87师调归福建军区建制,第86师调归空军。
(11)1950年11月,第32军番号撤销,军部机关大部充实到重建的第8兵团兵团部,第94师调归第27军建制,第95师调归空军组建空14师,第96师调归福建军区建制。
(12)1950年11月,第33军番号撤销,改编成华东公安部队兼淞沪警备司令部,所属第97师、第98师、第99师、第100师依次改编为公安第14师、第15师、第16师、第17师。
(13)1950年11月,第34军番号撤销,一部组建华东军区航空处,军机关及其余部队改编为华东公安部队第13师。
(14)1950年12月,西北独立第2军番号撤销,缩编为宁夏军区独立第1师。
(15)1951年9月,第52军番号撤销,所属部队直属第21兵团。
(16)1951年9月,第53军番号撤销,所属部队直属第21兵团。
(17)1951年10月,第7军番号撤销,军部一部充实第一高级步兵学校,另一部与西北军区航空处合并组建西北军区空军司令部。
★1950年11月,第7军第20师、第21师分别调济南、锦西改编为炮兵部队,军部仅辖第19师。1952年8月,第19师改编为空16师。
(18)1952年1月,第49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空3军军部,所属第145师编入第21兵团,第146师调归广西军区,第147师改编为公安部队第12师。
(19)1952年2月,第18军番号撤销,改编为西藏军区。
(20)1952年2月,第36军番号撤销,军部与第37军军部一起调归中央财委改编为建筑工程部。第107师与第37军第110师合编为第107师,直属第23兵团领导;第106师、第108师改编为建筑工程部队。
(21)1952年2月,第37军番号撤销,军部与第36军军部一起调归中央财委改编为建筑工程部。第110师与第36军第107师合编为第107师,直属第23兵团领导;第109师、第111师改编为建筑工程部队。
(22)1952年3月,第17军番号撤销,军部兼贵州军区安顺军分区,所属第49师兼兴仁军分区、第50师兼镇远军分区、第51师兼都均军分区。
(23)1952年3月,第48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新的第21兵团兵团部,第142师改编为公安部队第11师,第143师调归中南军区荆江分洪工程部队司令部,第144师调归第21兵团(当年11月,第21兵团改编为第55军)。</h3><h3>(24)1952年4月,第10军番号撤销,军部和第30师调归华东海军(军部整编为北海舰队,第30师编入海军航空兵),第28师调归第69军,第184师调归装甲兵和华北军区。
(25)1952年6月,第3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西北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编为兰州军区空军指挥部),第7师、第9师合编为第1军第7师,第9师师部改编为炮兵第15师师部,第8师与第1军第2师合编,第8师师部改编为空27师师部。
(26)1952年7月,第19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陕西军区,第55师调归西北军区,第57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石油工程部队第1师。
(27)1952年7月,第25军番号撤销,军部及第75师师部调归空军,第73师调归第23军;第74师调归第24军,第75师所属各团调归江苏军区。
(28)1952年7月,第61军番号撤销,所属第181师调归第60军,第182师、第183师调归川北军区。
(29)1952年7月,第62军番号撤销,改编为西康军区,所属部队改编为公安部队或划归西南军区。
(30)1952年9月,第4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中央军委城防高射炮兵学校,第10师师部改编为炮兵第10师师部,第10师所属部队编入第11师(直属新疆军区),第12师改编为铁路公安部队第20师。
(31)1952年10月,第44军番号撤销,军部并入中南军区海军机关,第130师与第45军合编为第54军,第131师调归海军青岛基地组建海军航空兵,第132师调归第43军建制。
(32)1952年10月,第45军番号撤销,第133师调归第46军建制(1969年改为第138师),军部及第134师、第135师与第44军第130师整编为第54军,归中南军区领导。
(33)1952年10月,第11军番号撤销,军部和直属部队改编为空5军,第182师改编为铁道兵,第32师调归第16军,第33师调归第60军。
(34)1952年11月,第9军番号撤销,第25师、第26师、第27师分别改编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7师、农建第8师、农建第9师。
(35)1953年3月,第2军番号撤销,军部整编为南疆军区(辖步兵第4师),第5师、第6师整编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1师、农建第2师。
(36)1953年5月,第6军番号撤销,军部与西北军区航空处合编为西北军区空军,第16师、第17师改编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5师、农建第6师。
(37)1954年10月,第5军番号撤销,军部改编为新疆哈萨克自治区军区(后改称伊犁军区),第14师、第15师改编为农建第3师、农建第4师(第13师已于1953年5月改编为喀什军分区)。
(38)1958年2月,第22军番号撤销,整编为舟嵊要塞区,辖第64师、第65师(第66师已于1951年1月划归空军,组建空10师和空12师)。
(39)1961年7月,第15军整编为空军空降兵第15军,隶属广州军区空军。1993年1月,划归空军建制领导。
(40)1961年8月,第43军番号撤销,部队划归海南军区。
上述番号撤销的军共40个。其中撤销合并或者改编为其他陆军及地方部队的17个军(第69军,第8军,第58军,第70军,独立第1军,独立第3军,独立第2军,第52军,第53军,第18军,第17军,第48军,第61军,第62军,第45军,第22军,第43军),改编为海军部队的4个军(第30军,第35军,第10军,第44军),改编为空军部队的6个军(第51军,第49军,第25军,第11军,第32军,第15军),改编为公安部队的3个军(第29军,第33军,第34军),改编为炮兵部队的3个军(第4军,第7军,第3军),改编为经济建设部队的7个军(第36军,第37军,第19军,第9军,第2军,第6军,第5军)。<br></h3> <h3>撤销后又重新组建的6个军</h3><h3><br></h3><h3>建国后,有6个军撤销后又重新组建,即:第69军、第11军、第17军、第19军、第29军、第43军。</h3><h3>(1)1952年12月,第23兵团(由国民党绥远省起义部队改编)从朝鲜回国后缩编为第69军,隶属华北军区(后为北京军区)。</h3><h3>(2)1969年11月,在云南大理重新组建第11军,隶属昆明军区。</h3><h3>(3)1968年8月,在湖北孝感重新组建第17军,隶属武汉军区(1973年2月第17军番号再次被撤销)。</h3><h3>(4)1969年12月,在甘肃重新组建第19军,隶属兰州军区。</h3><h3>(5)1969年6月,在福建莆田重新组建第29军,隶属福州军区。</h3><h3>(6)1968年7月,在广西桂林重新组建第43军,隶属广州军区(1969年10月移驻河南洛阳,归武汉军区领导)。</h3> <h3>1985年百万大裁军撤销11个军</h3><h3><br></h3><h3>198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裁减员额100万,将陆军的35个军整编为24个集团军,撤销11个军的番号(第11军,第19军,第29军,第43军,第46军,第50军,第55军,第60军,第66军,第68军,第69军)。</h3><h3>(1)昆明军区第11军:所属第31师、第32师改归成都军区第14集团军,第33师撤销。</h3><h3>(2)兰州军区第19军:所属第55师改归兰州军区第21集团军,第56师改归兰州军区第47集团军,第57师撤销。</h3><h3>(3)福州军区第29军:所属第86师改归南京军区第31集团军,第85师、第87师改编为海防师。</h3><h3>(4)武汉军区第43军:所属第127师改归济南军区第54集团军,第128师改归济南军区第20集团军,第129师撤销。</h3><h3>(5)济南军区第46军:所属第136师改归济南军区第67集团军,第138师改归济南军区第26集团军(1952年11月第46军原辖第138师调出组建海军潜艇学校,原属第45军133师调入并改番号为138师),第137师撤销。</h3><h3>(6)成都军区第50军:所属第149师改归成都军区第13集团军,第148师缩编为第13集团军炮兵旅,第150师缩编为第13集团军装甲旅。</h3><h3>(7)广州军区第55军:所属第163师划归广州军区第42集团军,第164师划归广州军区第41集团军,第165师一部并入广东武警部队。</h3><h3>(8)南京军区第60军:所属第178师改编为南京军区第1集团军炮兵旅,第179师调归南京军区第12集团军建制,第180师恢复第181师番号与坦克10师调归第1集团军建制,高炮66师改编为第1集团军高炮旅。</h3><h3>(9)北京军区第66军:所属第196师改归天津警备区;第197师撤销,第591团改编为武警河北省总队第3支队;第198师撤销,第593团改编为武警交通第2总队第7支队。</h3><h3>(10)沈阳军区第68军:与赤峰守备区(1981年4月成立)合编为新的赤峰守备区(军级),所属第202师、203师、204师与原赤峰守备区所辖第4、11、12守备师合编为新的守备师,负责东北地区西南方向防务。1992年12月,赤峰守备区及所属部队全部撤编。</h3><h3>(11)北京军区第69军:所属第205师改归北京军区第28集团军,第207师改归北京军区第65集团军,第206师撤销。</h3> <h3>1998年裁军50万撤销3个集团军</h3><h3>
(1)北京军区第28集团军:所属步兵第82师缩编为步兵第82旅调归北京军区第63集团军,步兵第83师改编为山西省陆军预备役步兵第83师,步兵第205师缩编为旅调归内蒙古军区建制领导。
(2)沈阳军区第64集团军:所属步兵第190师调归第39集团军,步兵第191师缩编为辽宁省军区步兵第191旅,步兵第192师改编为辽宁省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92师。
(3)济南军区第67集团军:所属摩步第199师、步兵第200师、装甲第8师分别缩编为摩步旅、步兵旅、装甲旅调归济南军区第26集团军,步兵第136师与开封陆军预备役师合并改编为河南省陆军预备役第136师。
至此,全军集团军数量为21个。<br></h3> <h3>2003年10月裁军20万撤销3个集团军</h3><h3>
(1)北京军区第24集团军:所属步兵第70师缩编为步兵第70旅、摩步第72旅、装甲第1师调归第65集团军,炮兵旅、高炮旅缩编撤并。
(2)北京军区第63集团军:所属步兵第82旅、摩步第188旅、装甲旅调归第27集团军,坦克旅、炮兵旅、高炮旅缩编撤并(1996年步兵第187师已改编为武警第187机动师)。
(3)沈阳军区第23集团军:所属步兵第69师、摩步第68旅调归第16集团军,步兵第67旅缩编为步兵第69师207团,装甲旅缩编为第69师装甲团,炮兵旅、高炮旅、守备第5师缩编撤并。
至此,全军集团军数量为18个。<br></h3> <h3>2017年新一轮军改撤销全部18个集团军番号</h3><h3><br></h3><h3>2017年4月,中央军委决定以原18个集团军为基础调整组建13个集团军,编制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71集团军、第72集团军、第73集团军、第74集团军、第75集团军、第76集团军、第77集团军、第78集团军、第79集团军、第80集团军、第81集团军、第82集团军、第83集团军。</h3><h3>同时,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空降兵第15军番号,改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空降兵军。</h3><h3>至此,自1948年始,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组建的70个军(包括传承部队)全部撤销番号,走进光荣辉煌的军史。</h3> <h3>依据网络公开资料摘编</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