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居民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开始了!

云淡风轻

<h3>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现对代县居民办辖区内以下对象进行信息采集,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县籍城镇户口人员速来作登记。</h3><h3>(1)采集对象</h3><h3>1、军队转业干部;</h3><h3>2、退役士兵;</h3><h3>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h3><h3>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h3><h3>5、复员军人;</h3><h3>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h3><h3>7、残疾军人;</h3><h3>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h3><h3>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h3><h3>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h3><h3>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h3><h3>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h3><h3>(2)采集内容</h3><h3>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务及安置情况、意见建议等多项信息。</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3</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采集方式及时间、地点</span></h3><h3> 方式:集中采集;</h3><h3> 时间:即日起截止2018年12月20日;</h3><h3> 地点:代县新城政务大厅一楼15号窗口。</h3><h3>(4)所需材料</h3><h3>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h3><h3>1、身份证;</h3><h3>2、户口本;</h3><h3>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h3><h3>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h3><h3>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h3><h3>6、立功受奖证件;</h3><h3>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h3><h3> 请各类采集对象备好相关材料,<span style="line-height: 1.8;">于2018年12月20日之前进行信息采集登记,之后</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新</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将随时采集更新</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