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h3><h3>镇安县广大人民群众:</h3><h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按照中省市的统一安排,镇安县公安局认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先后侦破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暴力讨债、故意毁财等涉恶案件19起,采取强制措施38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h3><h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战争要紧紧依靠人民才能取得全面胜利。为了更精准地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战脱贫攻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积极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h3><h3> 一、举报内容</h3><h3>1、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h3><h3>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h3><h3>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h3><h3>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h3><h3>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h3><h3>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h3><h3>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h3><h3>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h3><h3>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h3><h3>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h3><h3>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h3><h3> 二、举报要求</h3><h3>举报人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进行保护。</h3><h3> 三、举报奖励</h3><h3>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落实,镇安县公安局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分别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30000元一次性奖励。</h3><h3> 四、举报方式</h3><h3> 公民举报、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箱和来人举报等方式,联系方式如下:</h3><h3> 举报电话:0914- 5322075 5338681</h3><h3> 来信地址:镇安县扫黑办(县公安局院内)邮编:711500</h3><h3> 电子邮件:zhenansaohei@163.com</h3><h3> 镇安县公安局扫黑办</h3><h3> 2018年11月19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