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舍~得

<h3>一、参保缴费对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主要包括本县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全日制本专科生、中专学生和职业院校学生,长期在长垣居住的非长垣户籍居民。所有年龄段的人员都应参保缴费。</h3><h3>二、参保缴费政策</h3><h3>1、一般群体: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各级财政补贴490元。</h3><h3>2、特殊群体: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除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外每人缴费30元,财政补贴190元。</h3><h3>3、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保留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原家庭账户资金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门诊统筹金额每人每年由300元提高到400元,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400元。其他住院报销政策按照2018年原有政策执行,没有变化。</h3><h3>三、缴费时间及方式集中缴费时间是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缴费,长期在县城居住的就近缴费。</h3><h3>咨询电话:医疗8873049 长垣县民生服务中心</h3>

缴费

参保

医疗保险

门诊

报销

统筹

优抚对象

特困

人员

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