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税务杯”书法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子非鱼

<h3><br></h3><h3> 喜逢改革开放40周年,人民群众以书法艺术形式歌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歌颂沧州经济开发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歌颂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幸福感。</h3><h3>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自成立以来,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实际,务实创新,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实绩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h3><h3> 为进一步弘扬沧州经济开发区风清气正、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宣传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宣传税收改革发展,现决定举办“清风税务杯”书法艺术作品展。</h3><h3> <b> 一、 举办单位</b>:</h3><h3> <b> 支持单位:</b></h3><h3> 沧州市文联、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沧州市书法家协会、沧海印社</h3><h3> <b> 主办单位:</b></h3><h3> 沧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h3><h3>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h3><h3> 沧州经济开发区总工会</h3><h3> 沧州经济开发区宣传部</h3><h3> <b> 承办单位</b>:</h3><h3> 沧州经济开发区书法家协会</h3><h3> <b> 宣传单位:</b></h3><h3> 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文艺网、沧州开发区报、中新网、长城网、新浪网</h3><h3> <b> 二、</b><b>组织机构:</b></h3><h3> 1、组委会</h3><h3>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联合组成。</h3><h3> 2、评审委员会</h3><h3> 聘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h3><h3> 3、监审委员会</h3><h3>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媒体单位相关人员组成。</h3><h3> <b> 三、征稿要求:</b></h3><h3> 1、投稿范围</h3><h3> 拥护改革开放,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公民均可投稿。</h3><h3> 2、作品要求</h3><h3> (1)作品内容:以反映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经济、文化、廉政、税收工作、小康社会取得巨大成就的诗词、歌赋,以及传统文献、其他健康向上的内容均可。</h3><h3> (2)作品规格:</h3><h3> 征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类,书法作品要求竖式,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四尺三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刻字作品尺寸不得小于0.35×0.35米,板厚不得小于 0.04米,刻字作品投稿先将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及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13373173722 @163.com邮箱,评审合格接到通知后再寄送原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h3><h3> 书法(或篆刻、刻字)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草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附释文。不收手卷、册页。</h3><h3> 3、投稿数量</h3><h3>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超过3幅(也可选择书法、篆刻、刻字三类中任意两类投稿),作品一次性寄出。</h3><h3>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h3><h3> 5、作品一律不退稿,做为书协收藏。</h3><h3> <b> 四、评审</b></h3><h3> 1、由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阳光公正评审。</h3><h3> 2、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拼接。</h3><h3> 3、本次书法展览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h3><h3> <b> 五、奖项设置</b></h3><h3>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励价值3000元奖品;二等奖三名,奖励价值1500元奖品;三等奖六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优秀奖若干。</h3><h3> <b> 六、表彰、展览</b></h3><h3> 获奖表彰大会和作品展览拟定于2018年12月下旬举行</h3><h3> <b> 七、作者待遇</b></h3><h3> 1、参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2册。</h3><h3> 2、获奖及参展作者颁发获奖及参展证书。</h3><h3> <b>八、征稿日期</b></h3><h3>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1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h3><h3> <b> 九、收稿地址</b></h3><h3> 沧州经济开发区书法家协会207室(兴业路8号)</h3><h3> 收稿人:蔡金华 贾永胜 王汉揆</h3><h3> 电话:13932705027 13903172827 18713053219</h3><h3> <b> 十、其它事项</b></h3><h3>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最终解释权属“清风税务杯”书法艺术作品展组委会。</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 "> </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 "><br></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 "> “清风税务杯”书法艺术作品展组委会</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1月6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