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font color="#39b54a">教育扶贫政策宣传 </font></h1><h3><font color="#39b54a"> 郭大寨中心学校</font></h3><h3><font color="#39b54a"><br></font></h3><h1><b><font color="#39b54a"> 教育扶贫政策宣传</font></b></h1><h3><span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span></h3><h3><b><font color="#39b54a"> (一)学前教育</font></b><br></h3><h3><font color="#39b54a"><b> 1.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对公办幼儿园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补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2.农村在园幼儿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对农村幼儿园儿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行膳食实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补助200天,补助资金为8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
1.“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标准为:小学600元/生.年,特教学校60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对在校寄宿学生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及特校1250元/生.年。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行膳食实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补助200天,补助资金为800元/生.年。
3.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人口在30万以下的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8个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实施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250元/生.年。
4.小湾库区移民子女教育扶助政策。对未享受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小湾移民学生实施教育扶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00元/生.年、初中3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对普通高中品学兼优在校贫困生实施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分一、二等标准,一等25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为:凤一中1200元/生.年、凤二中800元/生.年、凤三中600元/生.年、鲁史中学700元/生.年。
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2500元/生.年。
4.小湾库区移民子女教育扶助政策。对普通高中学校小湾库区移民学生实施教育扶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四)职业教育
1.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2.中职免学费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标准为2000元/生.年。
3.中职省政府奖学金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
4. 职业教育“雨露计划”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给予“雨露计划”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
5.小湾库区移民子女教育扶助政策。对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小湾库区移民学生实施教育扶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五)高等教育
1.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对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给予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期宽限3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2.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政策。2014年至2020年,对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通过评定,可以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大学资助政策。从2016年开始,对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给予学费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对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本科学习期间给予学费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大学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4.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一次性资助,补助标准为:省外1000元/生,省内500元/生。
5.小湾库区移民子女教育扶助政策。对高等院校小湾库区移民学生实施教育扶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6.其它资助政策。高等教育其它资助政策还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绿色通道”、校内资助、勤工俭学、学费奖励减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有关高校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申请资助。</b></font><font color="#39b54a"><br></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