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科局对任职期满的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续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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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续聘考核的通知》(晋教师函〔2018〕78号)文件精神,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对我县在岗的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任职期满续聘考核。<br></h3> <h3>  教科局下发《关于做好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任职期满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垣教函字[2018]66号)文件。要求各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h3> <h3>  考核办法:①学校根据考核对象任职期间自我提升、辐射引领、教学成果和获得荣誉等方面的表现,给出学校意见。②师训股查阅审核各校提交的《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续聘考核表》及相应复印件资料。③教研室深入课堂听评考核对象的公开课,并填写《听评课记录表》。</h3> <h3>  本次参加续聘考核的人员有:留任的县级学科带头人19人,骨干教师57人,共计76人。</h3> <h3>  教研员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分组听评考核对象的公开课。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一起探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提升课堂效率的新方法。</h3> <h3>  本次考核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由县教科局颁发续聘证书,聘期三年。教科局将积极搭建平台,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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