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5岁单身女人的实话:我年薪百万,婚姻对我来说只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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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1. 我最好的朋友,陆续都嫁了。 大学时期,我一共有三个好朋友,我们建了一个四人的微信群组,一连好多年,群里的信息都没有断过。虽然人没在一起,但是群里的消息不断,就像是对方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这次,我给自己三个月的时间出来旅行,三个月的时间还不到,群里的三个人就嫁了两个,开心自然是开心的,但更多的是惶恐。 原来从人生的某一个阶段,跨入另一个阶段,竟然如此简单,一个仪式,一段简单的告白,就是一生了。 我向来认为,没有该结婚的年龄,只有该结婚的人,遇不到对的人,怎样晚婚都不过分,遇到了对的人,闪婚也是心安的。 我身边的朋友们,有很多早就结婚了的,孩子都上了幼儿园。 只是这些年我流连于各地,疏于联系,才显得生分了,但其实,无论我走到哪里,对他们的挂念,从来都是只多不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渐行渐远也是人之常情,每条路都无关于对错,我即便不理解,也会选择尊重。 人活着,本就不是为了跟别人一样的。<br></h3> <h3>只是,我时常有种错觉,觉得全世界都在忙着订婚,领证,举行婚礼,只有我一个人在忙着准备份子钱,特别是25岁以后,身边的朋友,陆续都结婚了。 当然了,也有一群人,结婚好像从来都与他们无关,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不紧不慢的生活着,婚姻与他们,更多的是一种选择,有了更好,没有也不会太差。 三年前,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做编辑,那是一家上市公司,认识了很多销售部的女孩子,她们都很优秀,很有自己的想法,别说结婚了,有的人连恋爱都没有时间谈。 她们有着很高的收入,平时忙着上班,见客户,各个国家飞去出差,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有两天的闲暇时光,就又忙着跟姐妹出去逛街,做SPA,或者去健身房,跟几个朋友短途游。 你看,她们的生活被安排的那么满,哪里有时间恋爱结婚呢。 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女生,名字叫Cindy,已经35岁了,是公司销售一部的总经理,年薪百万,却依旧单身一人。 有一次,公司出去团建,聊到了婚姻,我问她:“你真的没有想过要恋爱吗?就算你不着急,家里人也要催了吧。”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催啊,怎么不摧,可是摧又有什么用呢?我也不是不想结婚,我只是还没有遇到对的人。如果要结婚,一定要嫁给爱情,如果那个对的人没有来,那与其将就着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倒不如自己一个人好好的单身呢,再说了,我年薪百万,有没有走进婚姻,日子都不会过得太差,结婚对我来说啊,只是一种选择罢了,有了更好,没有也不会太差。” 我深以为然,点头如捣蒜。<br></h3> <h3>其实我们真正羡慕的,从来都不是别人结婚,而是羡慕别人遇到了对的人。 这一生,也只有嫁给爱情,才能真的算得上是不枉此生。 这两年,在很多开放性媒体平台写情感文,见过太多因为嫁错人,而险些毁掉自己一生的女生,很为她们感到不值,但是却又无可奈,毕竟每个人的人生,始终都要自己为自己负责的。 内心生出一股悲凉,原来女孩子,嫁错了人跟嫁对人,过得完全是两种不一样的人生。 村上春树说:哪有人喜欢孤独,只不过不喜欢失望而已。 或许每一个不敢恋爱,不敢结婚的人,都是因为没有遇到一个对的人吧,于是不断的跟自己说,一个人挺好的。 即便单身的时候很孤独,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是这样总好过跟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将就着过日子。永远不要相信“差不多”就行了,结婚是终身大事,好的人生,差一点都不行。 所以,我们真的不必因为别人结婚了,就盲目的去焦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自己觉得怎样舒服,就怎样去过,这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段话,作为结尾,送给大家吧。 我们每一个人之间,其实都有时差,但没有快慢之分。 有的人22岁结婚,25岁离婚; 有的人25岁才找到工作,28岁成了副总经理; 有的人28岁第一次出国, 有的人35岁定居国外, 有的人40岁了依然单身, 有的人50岁才遇到真爱, 有的人60岁去世, 有的人,90岁了还在环游世界, 而有的人,12岁就碰到了这一辈子非他不嫁的人。 <br></h3> <h3>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间时间规划局,这是你的时区,不是东八区时间。你没有迟到,也没有早退,你有你的步履,别人有别人的行程,他没有走在你前面,你也没有落后于任何人。命运给的礼物和灾难,一点都不会少,你该走的弯路,一米也不会少。 所以,你不必着急,一切都会准时发生。 你来人间一趟,不是来刷任务的,你该好好享受阳光,雨露,和爱。 相比于结婚,我更希望你能好好做自己,好好享受你的大好人生,实现自我价值,因为你得先是你自己,才能是别人的妻子。 就像荣格曾经说的那样:“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一生最重要的功课就是学会接受自己,只有精神世界无比强大的人才能够坦然接受自己的不完美,甚至是不完整。” 所以,每一个女孩子,都不应该把婚姻当作自己人生的全部,相比于结婚,你更应该在意的是,如何成为更好的自己。<br></h3><h3><br></h3><h3>作者:仲念念<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