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按照郭局长指示安排,根据《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教[2018]27号)文件规定,县财政局结合教体局资助中心对各学区、直属幼儿园2018年秋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情况进行检查。</h3><h3>通过检查发现各幼儿园能按文件内容规定,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标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界定政策以及享受资助的儿童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出准张榜公示。</h3><h3>但是有个别幼儿园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受助幼儿提供的材料无法说明是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家庭、低保家庭的子女;有些低保家庭提供的低保补助流水不是近三月的;有幼儿园的《申请表》使用老表等问题。</h3><h3>县财政局就以上问题要求教体局资助中心责令相关学校尽一步核实情况,并完善其相关资料。</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