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乌兰浩特市现有中小学35所,其中小学23所、初中10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公办幼儿园38所,其中城区6所、农村32所。另有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教研室各1所。中小学在校学生35064人,其中小学18305人、初中10412人、高中阶段6347人。<br></h3> <h3>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将教育工作作为最大民生工程,突出“以人为本、突出内涵发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念,把握“遵循规律办教育、遵守规范干教育”的工作要求,树立了“任何事情都没有生命更珍贵;任何工作都没有安全工作更重要;任何业绩都没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突出”的业绩观和政绩观,形成了以“尊重”为核心,以“厚重”为底色,以“向上、向善、阳光、正气”为理念的教育文化。<br></h3> <h3>我市加强基础教育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办学体制创新,以集团化办学、片区联合办学、普职联盟办学和内引外联办学四种模式,促进了全市教育均衡优质均衡发展<br></h3> <h3>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并通过体验式培训、校长论坛、同读一本书等活动,着力提升校长队伍整体素质。<br></h3> <h3>坚持对外开放办学,加快与国内高质量教育接轨,激活学校发展潜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以云教学平台助力课堂教学、pad教室助力翻转课堂、“同频互动”助力联盟教研。<br></h3> <h3>我市曾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自治区学校管理先进市”“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市”“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年,在全区率先实现农村学校校车全覆盖。2015年,我市成为全国66家“中国好老师”行动计划实验区之一。2016年5月,顺利通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国家级评估验收,成为自治区首批接受验收的5个旗县市之一。2016年8月,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br></h3> <h3>乌兰浩特市将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创优,全面推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外开放办学力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均衡多样的义务教育发展格局,为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公平、优质、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好教育!<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