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羽毛男孩》共计100千字,230页,我用35分钟看完。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辛娜,这本书是她为自己的儿子写的,这本书获得过英国蓝彼得奖,并被改编为电影、音乐剧。</h3><h3>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罗伯特参加老人计划,去机会之屋冒险,用鸽子的羽毛做了一件衣服送给老人艾迪丝,艾迪丝的儿子在十二岁时在机会之屋去世了,外界传闻艾迪丝的儿子是跳楼死的,机会之屋成了没人去的地方,艾迪丝想在临终前见到儿子生前最喜欢的鸽子的羽毛,罗伯特满足了他的心愿,但老人还是去世了的故事。</h3><h3> 这本书的令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罗伯特爬机会之屋屋顶的情节,他平时是一个非常胆小的男孩,被同学嘲笑为胆小鬼,但他一想到对艾迪丝承诺一定要爬上机会之屋的屋顶,要做一个说话算数的人,他一次次在浑身颤抖的情况下战胜了自己的胆怯,反而平时欺负他的同学在破败的楼梯里吓得瑟瑟发抖,最终罗伯特取得了艾迪丝想要的鸽子羽毛。</h3><h3>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要做一个说话算数的人,要做一个勇敢,敢于挑战自己,战胜自己缺点的人。</h3><h3> 读完这本书,我打算今后:上课积极发言,大声说话,战胜的自己的紧张和害羞。</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