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的牲灵|原创

👦 文华

<h3>  故乡在一个很偏远的小山村,那里三面环山,高高低低的山坡将村子围成了一个“世外桃园”。生活在这里的人,是那样的朴素和勤劳。一年四季往返于春秋里,陶醉在耕种收获中。 故乡最美的时候是清晨,村庄的喧闹常常是牲畜的喧闹,狗汪汪叫了,羊儿咩咩叫着从栏里出来了,牛和骡子、马匹的蹄声嗵嗵捣着村庄巷道的沉寂,村庄的生气一下子被牲畜们升腾起来了。 谁都说不清楚一个村庄是人的,还是那些牲畜的。谁也说不清楚在一个村庄里,究竟牲畜是人的影子,还是人是村庄牲畜的影子。但如果从数量上来比较,人肯定是村庄生命的少数民族,所以人们常常形象村庄说“鸡犬之声相闻”,而不是说“人声相闻”的。 站在家乡的土地上,我用眼角的视线仰视苍穹。一个村子里,人是不重要的,庄稼也不重要,房屋更不重要,顶重要的就是这些依傍着人、庄稼和房屋,在天空下驾车拉犁的牛,闲适地躺在屋檐下晒太阳的狗,耐不住寂寞满院子乱窜的鸡…… 这些牛、狗、猪、羊、驴、猫、鸡等牲灵,它们似乎成了这座村庄的主人。 </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耕田犁地的牛</div> 故乡人,耕田犁地,牛是不可或缺的。 牛是庄户人家耕地拉车的主力,所以,人们对它的管护最是精细,尤其是需要它扛苦力的那些日子里,待遇更是不低:料草中拌些麦麸或者白面,有些人家甚至会打几个鸡蛋。母牛可以产犊,牛犊过岁,卖了,也是笔不小的收入——一头小牛犊的卖价通常能跟几亩地的收入持平。 牛的蹄印大气、浑厚而深刻,相比之下,王者的印章就显得小气、炫耀而造作,充满了人间的狂妄和奸诈。牛不在意自己身后留下了什么,绝不回头看自己蹄印的深浅,走过去就走过去了,它相信它的每一步都是实实在在走过去的。雨过天晴,牛的蹄窝里的积水,像一片小小的湖,会摄下天空和白云的倒影,有时还会摄下人的倒影。那些留在密林里和旷野上的蹄印,将会被落叶和野花掩护起来,成为蛐蛐们的乐池和蚂蚁们的住宅。而有些蹄印,比如牛因为迷路踩在幽谷苔藓上的蹄印,就永远留在那里了,成为大自然永不披露的秘密。 牛的食谱很简单:除了草,牛没有别的口粮。牛一直吃着草,从远古吃到今天,从海边攀缘到群山之颠。天下何处无草,天下何处无牛。一想到这里我就禁不住激动:地上的所有草都被牛咀嚼过,我随意摘取一片草叶,都能嗅到千万年前牛的气息,听见那认真咀嚼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那时,故乡山上山下处处铃声作响,此起彼伏,不绝入缕,放眼望去,褐色的黄牛点缀山间,如同漫天繁星而牛儿则一个个潇洒地甩着尾巴,扑打蚊蝇,一边悠闲自得的埋头食草。 人们则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天马行空地大侃一通,而最绝的则是那些婶子、嫂子们,口中不停张家长、李家短地聊着,手中却做着缜密的针线活。在她们的手迅速来回穿梭间,一团团毛线便神话般地成了毛衣,而在她们时不时将手中绣花针在头上噌几下中,一双双结实精致的千层底诞生了…… 牛儿们也趁机,耍起了滑头,要么跑到林中大嚼细枝嫩叶,要么用犄角打斗一番,或者干脆跑到庄稼地边,贪婪的猛咬几口……被人们发现时,又不免呦喝,甚至棍棒出去了。 天色向晚,一道道炊烟笔直地竖在山村上空。牛与它的小主人一后一前走在回村的路上,人们牵牛散去,又是好一番人喧牛叫,还时时夹杂几句欢悦的歌声与轻松的笑声,在山谷中飘荡,山中清风拂面,清新凉爽,吹散了一天的疲倦与炎热,送来了又一个安宁的山乡之夜。 傍晚时分,半天红霞,染红了半边山林,映红了半壁江山,炊烟四起,偶有犬吠,更衬托出了山的宁静…… 农忙时,牛就惨了,耕田犁地,早出晚归,累得几乎连草都吃不下。晚上,人们仍不忘割些青草,再泡些大豆之类,为牛补能量。并在一旁为牛扑蚊赶蝇。即便如此,牛仍吃不了几口,便躺下休息了。 其实累的何止是耕田犁地的牛,故乡的祖祖辈辈不亦是如此吗? </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好吃懒做的猪</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r></div> 童年的乡下,家家户户都养着一头或几头猪,在院子的东南角,都给猪盖了土木结构或砖混结构的猪圈。 猪是庄户人生活中的一员。女主人上地时,必要带一个竹笼,歇憩时顺便打些猪草。男人下地回来,不管多乏,都要端着饭碗,蹲在猪圈旁看着猪悠闲地甩着尾巴,欢快地舔着槽里的食,自个儿的心里才觉得踏实,口里才有滋味,日子才有奔头。   猪好吃懒做,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便是基本的生活方式。好在猪是素食主义者,且不挑食,无论是浮水莲之类的野菜,还是庄稼的边角料,或者是主人的剩饭剩菜,猪都来者不拒,多多益善。更何况一日三餐还有主人伺候着,不用为生计劳碌奔波,虽然食物的质量不怎么样,但从过日子的角度来说,还是算舒服的。   童年时我曾经长时间与猪为伍,但我对猪却从没有好感,有一阵子我很喜欢在喂猪食时踢它,我踢它主要是出于报复心理,因为我每到周末都要放弃玩耍去为它打猪草,我并非不愿意劳动,我只是羞于打猪草时与大姑娘小媳妇为伍。同样是劳动,相比而言,我宁可上山砍柴,砍柴虽累,但一起上山的多是同年伙伴,山上还有各种野果可以采食,其乐趣却远非打猪草可相比,打猪草不但活儿单调,而且一个近十岁的后生,手里挽着只大篾筐,杂在一大群女人堆里一起去打猪草,怎么说也不是件很有面子的事。   我踢猪时它会发出哼哼声,踢一下哼一声,踢二下哼二声,有时我朝它身上的不同部位踢,我发现这么踢时它的哼哼声里有一种节奏,再后来我就不踢它了,我不再踢它是因为我听到它的哼哼声里充满了快感,它的眼睛里也溢满柔情,而且有一天我踢它时它竟然冲我摇起了又短又秃的脏尾巴,俨然一副非常受用的模样,这让我实在是受不了。   常言道: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放在外,猪虽然是人们经常的笑料,但也确实是人们的宝贝疙瘩。其它不说,单是那家家户户地里的肥料,确实给庄户人省了不少钱,帮了庄户的大忙。不然,麦子能那么厚实,玉米能那么壮实,洋芋能那么瓷实?漫山的碧绿,遍野的金黄,都是猪的功劳呀!谁说猪一辈子什么也没有干,其实猪把什么都干了!   年关临近,猪自然成了庄户人五谷丰登、祈福祈寿的祭品,祭坛上的一头猪,能够还个愿心,可见猪的地位还是抬得很高的。猪用自己的生命回报了养育了它的人们,它在生命的终极也获得了最高的礼遇。   大智若愚的猪,舍生取义的猪,滚瓜溜圆的猪,父亲抽着旱烟,用粗糙的手轻轻梳理着猪黑亮的鬃毛说:“现时的有些人,连猪都不如哩”! </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胡刨乱窜的鸡</div>  鸡贱生贱养,肉质鲜美,蛋营养丰富,所以,在乡村家家户户或多或少都会养鸡。 鸡以食为天,除了一天早晚两餐有主人的供给保障外,不足部分都得自理。鸡是杂食主义者,荤素皆宜,且拥有硬喙利爪,觅食乃是强项。大白天,鸡喜欢四处游荡,到草地上啄虫子;在泥土中刨蚯蚓;在餐桌四周捡饭粒、菜渣。有时还忘乎所以,以为自己是老大,闯进菜园或稻田尝鲜。一旦行踪暴露,便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但通常都不会有人赶尽杀绝,一场虚惊而已。 公鸡打鸣,母鸡下蛋是乡村的一道最具标志性风景。 母鸡下蛋十分高调,下蛋前会唱一段序曲,酝酿好心情;下蛋后会高声叫唤大半天,生怕主人不知道,公开邀功请赏,往往总会得到一把碎米的奖励。   可说是说哩,鸡对人的贡献确实还是很大。在食不果腹的那些年头里,一只鸡就是一家人过日子的指望呢,就是一家子人的钱罐子呢!每天响午,女主人都会守在鸡窝旁,听着母鸡“咯咯蛋、咯咯蛋”地叫着,恨不得把手伸进母鸡的肛门里,把蛋掏出来。要晓得,一大家人的火柴、盐、煤油啥都要靠鸡蛋换哩。要不是母鸡们用自己的小本事解决了女人们的难肠事,真不知道日子咋能推过去哩。 现时城里人不是把那些不务正业,操皮肉生涯的女人叫鸡。这里面不仅带有岐视的意思,大概也和母鸡的性生活太过于随便有关。的确在小巷里、在场院里、在老树下,随处可见母鸡“乱爱”的情景。 最招惹眼球的是公鸡,它们体型健大,毛色艳丽,且极富贵族气质,除了进食,大部分时间威风凛凛地昂首阔步,是鸡群中的领袖,在它的带领下,母鸡们在这儿刨刨,在那儿挖挖,把个有限的空间整得一片狼藉。 清晨,曙光微露,大公鸡站在矮墙上,振翅,伸颈,抬头,发出高亢、激越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啼鸣。 村子里的人蹴在一起,常常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事儿争得面红耳赤,有时甚至动起粗来了。先有鸡也好,先有蛋也好,两种说法道理,谁也说不过谁。反正鸡和蛋都是好东西,都是让人流口水的缺物。 阴雨天气,地里的农活无法进展,就杀只公鸡改善伙食——母鸡可是宝贝,它能生蛋,老人孩子若要增加营养,就全靠它了,自然没人轻易打它们的主意。孩子们兴高采烈,跟前撵后,如同过年一般。 那时候,人的饭量普遍很大,一只鸡,五六斤重,也不够一大家子吃,就在鸡肉中夹杂点洋芋块儿、粉条儿,既增加了分量,又丰富了滋味。谁家宰鸡吃肉,想遮掩也遮掩不住——肉在锅中还未熟透,肉香味儿就已飘逸得四处都是,在大街上都嗅得分明。鸡肉上桌,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吃得很精细,把骨头都吮得干干净净,临了,孩子们还要将指头吮吮。现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吃肉是很平常的事儿,但是,过去的那般滋味,是无论如何都吃不出了。 我家的养鸡史打从我懂事起就已存在。年年养鸡,杀鸡,吃鸡。村民逢年过节、婚庆喜事总是席不离鸡。每年的腊月间,鸡的身价才会一路上扬。从除夕之夜开始,去庙坪烧香还愿的人便络绎不绝。祭祀的鸡血染红了庙里的院子,让人看起来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人将自己的幸福快乐建立在鸡的痛苦之上,实在不公,但又能怎样,谁让自己是鸡呢!<br></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任人宰割的羊</div> 羊是草食反刍动物,经驯化的羊为六畜之一。 羊主要分为肉用、奶用和绒用三大类。羊也是庄户人家重要的收入来源。一般每年春季、秋季各剪一次毛,收获的羊毛,除了留下一定量的擀制毛毡,缝制被褥,其余的都卖了补贴家用。羔子喂肥了,母羊年老了,即便是逢年过节,也很少宰杀了自己吃,而是卖给走街串巷收羊的——真应了这么一句诗:“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小时候家里养着好几只羊,放羊就成了我的一门选修课。</h3><h3> 每天放学后,提着鞭子挎着筐子赶着羊,和小伙伴们一起,蹦着跳着就出了地。在教室里闷了一天,走在田间的小路上,那就是一群出了笼子的小鸟,嘻嘻哈哈、哼哼呀呀,边唱歌边打闹。羊呢?甩着尾巴,你羝我一头,我撞你一下,滚在一起嬉闹着。其实羊也嫌憋闷,在巴掌大的羊圈里圈上一晚上加大半天,比我们在教室里读书要憋闷得多。 那时候,家家户户把羊拢在一起,轮流赶到山坡上放,除非阴雨天气,清早赶出去,黄昏时分才赶回来。一群羊里,有沉稳的,有俏皮的;有机敏的,有木讷的;有憨厚的,有狡诈的。就像萍水相逢的一群人,形形色色。 为了羊只的繁育,几乎每家每户都养有羝羊(公羊)。羝羊很健壮,像头小牛犊,通常长有硕大而弯曲的犄角,角尖如锋利的匕首,还泛着异样的光泽,让人望而生畏。 在放羊的时候,特别是割满了羊草,无聊的没事干时,就把好几只羝羊牵在一起,开展顶角比赛,看谁家的羝羊厉害。说起来也奇怪,把羊牵在一片草滩上,它们各自默默地啃着周边的青草,你不管我,我不睬你,大家相安无事。而一旦人为地把它们撮合到一块,就要争个你高我低。 羊鲜嫩润滑的肉质,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它最适宜冬季食用。</h3><h3> 然而,羊毕竟是羊,它一直作为祭祀品,的确是任人宰割的。最终的结局只能是煎、煮、炖、炸,或者是做成馅被包了饺子。就连杂碎都不能浪费,尤其是羊杂汤,味道浓郁香辣可口,佐以黄糕,喷喷香!</h3><h3> 羊给人类的生活带来无尽的恩泽,也为人们诠释着感恩行孝的真谛。“羔羊跪乳”的故事,则让人心灵振动与净化。</h3><h3> 很早以前,一只母羊生了一只小羔羊,羊妈妈非常疼爱小羊,晚上睡觉让它依偎在身旁,用身体暖着小羊,好让它睡得又熟又香。白天吃草又带在身边,生怕它离开视线遇到什么不测。遇到别的动物欺负小羊,羊妈妈就奋不顾身用头抵抗保护小羊。有一天小羊情不自禁地问它妈妈,妈妈,您对我这么疼爱,这么付出,我怎样才能报答您的养育之恩呢?羊妈妈说,我也不要你什么报答,只要你有一片孝心就心满意足了。小羊听后,潸然泪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表示难以报答慈母一片深情。从此,小羊每次吃奶都是跪着,以此永远感激和铭记妈妈的哺育之恩。<br></h3><h3> 羊且如此,况且人乎?<br></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看家护院的狗</div>   小时候,村庄子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 那时候,人们尚且在为温饱而发愁,自然没有闲心情去养什么宠物狗,养的都是体格庞大的土狗,还是那种不加锁链进行约束的散养法。养条土狗并不增加多大的负担,几瓢刷锅水加一碗糠麸,搅拌一下就是狗的饭食。养狗自然有养狗的作用,一是看家护院防贼盗,另一个是抵御时不时深更半夜从东山里跑下来侵扰村庄的狼或狐狸。 三更半夜,总会听到几声低沉的狗吠声,那是守夜的狗在报平安,足以让主人安心入睡。同时也给那些不安好心的狐狸呀黄鼠狼呀,还有那些见不得光的小偷呀发出警告,表明自己的身份,这种警告往往总是有效。要是狗狂吠不止,十有八九有情况,主人会快速反应,摸黑起床,操上家杂,到家中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巡视一番。一旦发生险情,狗总是胆大包天,勇往直前,奋不顾身冲在前面,甚至不惜以生命保护人畜和财产安全。   在家畜中,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谁养它,就跟谁亲,谁就是主人。它从不挑选主人,只由人挑选自己。一旦确立起这种亲密关系,它就对主人忠心耿耿,不会去计较主人的贫富贵贱、社会地位。在狗的生命中没有世态炎凉,没有见异思迁。无论发生什么变故,对主人始终不离不弃。这是狗天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原来老有人骂狗是狗眼看人低,喜欢穿得华丽的人而专咬穿得破烂的人。其实这话有点冤枉狗了。 相比之下,人对于狗就显得薄情寡义。平时给予狗的是残羹剩饭。逢年过节狗也只能享受主人啃光了肉的骨头。守夜的狗偶然神经紧张,报错了警,扰了主人的清梦,轻则招来一句“狗杂种”的骂名,重则被踢上一脚。狗不会争辩,只会躲进角落里,呜呜地低泣几声,半是委屈,半是认错。要是老了,不能再看更值夜,准会落得个退毛碎尸下锅的下场,终于把一生毫不保留地献给了主人。 狗天性媚主,狗的眼里除了主子,所以的外人都是它的敌人。只要一狗当关,你要么讨好它,要么躲着它,别无他途。它俨然是每位来客的债主——除了你自己饲养的那一只,所有别的狗都视你为敌人。 “狗东西”这是人在气愤之余骂人的一句话。“狗狗娃”却是长辈对晚辈最亲密不过的一种昵称。无论爱或者是恨,狗都成了人发泄情感的一种载体。 我家养过一条狗,个头、毛色各异,印象最深的是条黑狗。也不知是哪个有见识的人最先呼它为“黑豹”,反正我沿袭了这一称呼,就叫它黑豹。它虽然没有啃食过多少骨头,却也体型健大,毛色油黑。尽管没有人对它有意识地加以训练,但我觉得它的灵性和本领并不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差多少。或许是因为我经常喂它的缘故,它很亲近我,整天跟着我溜达。因为有它的“庇护”,在村里同龄的孩子面前,我不但能耀武扬威,而且能时不时干些欺辱弱小的勾当。 深秋的一天黄昏,表哥开着他的东方红拖拉机来到我家,准备第二天一早拉甜菜去镇上卖。拖拉机停在我家门口,为确保安全,父亲将黑豹拴在车下。临睡时,父亲到外面上厕所,黑豹还在车下卧着,听到声响,吠叫了几声,算是打招呼。第二天一早,大人们收拾停当准备出发,才发现拴在车下的黑豹没了踪迹,四下里寻找,无果。父亲叹了口气,说:“唉!又到了吃狗肉的季节!” 人都说狗肉上不了案板,其实狗肉是很香的。有一回我们几个看完电影,捡到一只被车辆碰死的狗,解了嘴馋。现时的饭馆,人呀把啥不吃,蛇、蝗虫、麻雀、狗更不用说了。乡下人常骂忘恩负义之徒时说:“你这个人呀,坏得连狗都不吃!”可就是这个人,吃起狗肉来却狼吞虎咽。   唉,连狗都不如的人,没个实话,就别指望在他的狗嘴里掏出个象牙了。   西方人对狗的态度似乎会好很多,狗被认为是“the best friend of human”人类最好的朋友,而不是最好的奴人。冷幽默的英国人甚至敢用他们万能的上帝来开狗玩笑——上帝倒立,把God倒过来写,不就是dog狗么?<br></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倔犟固执的驴</div> 驴体较小,耳长,尾端似牛尾,役用。 驴可驮人载物,可拉车推磨。在陡峭的山路上毛驴行之如履平地,而马走过则会摔得粉身碎骨。据说,在拥挤的人群中,驴子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主人,因为它的视、听、嗅三觉都很好。 驴从来都不曾上过台面,没见过大世面,它的命运是遭人差使的,一生的活计要么是驮,驮物驮人,行走的都是荒山乡野,要么是被人蒙住眼睛、箍住嘴巴,一圈又一圈地围着磨盘转。 早先,我一直疑惑,讲究属相的中国人,在组合十二生肖时,连猪狗都成了某种图腾,为什么忍辱负重的驴不能忝列其中呢后来似乎懂了缘由,原来讲究生相学的国人是很看重人生之祸难福祉的,也习惯自己给自己作揖,哪怕是在动物身上,也要挖掘出能显摆的元素。忠诚的狗,哪怕是一条疯狗;彪悍的马,哪怕是一匹野马;灵巧的蛇,即便是一条毒蛇,都可以照应内心深处的某种期盼,唯独一文不值的驴,满身都是晦气之物,当然不能给人性描红画绿,只有界外于此,沦落到总是遭人奚落的田地。 当然,驴的脾气真的不好,要多犟有多犟,要多倔有多倔。没在农村生活过,没有真正接触过毛驴,很难想象毛驴那份犟劲儿,充其量只能是从书本里读到一些相关词语,诸如:犟驴、倔驴。和要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亲口尝一尝一样,想知道毛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是一个什么脾气,有什么特点,那还是要好好地接触一下,当然最好是能到农村里生活上一阵子,赶赶毛驴车,喂喂毛驴,否则说什么也只能是一点毛皮而已。   中西方文化纵使差异巨大,但共同之处可圈可点的仍为不少,对待驴子的态度可以作为一个恰当的例证。在西方,驴子常被认为是最愚蠢、最笨拙、最执拗的动物,生活中人们常以“笨驴”、“蠢驴”来形容愚笨的人。 有没有喜欢驴的,有。八仙中的张果老爱倒骑毛驴,并且骑驴看经本——走着瞧,可谓仙中一景。 不过,驴也风光过一次,曾被老虎当做“神”敬奉过。不得不说,柳宗元的一支笔就是一把铁扫把了,极尽讥讽。就说老虎和驴的过节吧,柳宗元从写老虎的畏驴、察驴,再到最后的吃驴,都是有明显心理对应的,老虎的变化过程都是围绕着对驴的观察和反应作出的,全文明写虎的深谋谙练、谨慎精明,暗写驴的麻木不仁、愚不可及。这样,驴的形象便活龙活现了。明眼人一看,就晓得柳宗元的隐喻了,谁是精明的老虎,谁是愚不可及的蠢驴,哪里是官场的险恶,哪里是柳宗元的郁闷,该是很明了的。 我家养过一头驴。它很温驯,即便是没有大人看护,我们也能轻而易举地骑乘到它的背上。半夜,父亲套车去河滩地上浇水,出门即睡,醒来时便在地头。十一二岁时,我和弟弟驾着它去十多里地外的姑妈家,家里人很放心,一则是那时候路上机动车辆很少,最主要的是它乖巧而识路,出门超某个方向走一会儿,它对我们的意图就心领神会了。它十分遵守交通规则,不争先,不斗气,和和缓缓地赶路。 驴干活很卖力,从不耍滑偷懒,完全颠覆了童话世界里驴子的固有形象。干活时,它但凡有点小嗑小碰,我都心疼不已,常背着父亲给它添料。人想方设法地进行保养,都耐不住岁月的雕琢,更何况它——一头驴子。年老体衰之后,父亲将它卖给了驴贩子,之后的命运,无非是被赶进屠宰场分割、出售。印证了一名名言:磨推毕,驴子杀。 驴肉本身就是一个美味,不是有句俗话说得好吗,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这里的龙不是传说中的龙,而是一种叫做飞龙的鸟,飞龙肉没吃过,而驴肉从小到大没少吃,可说是美味中的美味,佳肴中的佳肴。是不?<br></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千伶百俐的猫</div> 在乡村最机灵的是猫。 在猫的一生中,干得最多的是捉老鼠;享受最多的是瞌睡;受气最多的是被狗欺负。 猫是集卖萌与性感于一身的外形。猫像一件流动的艺术品,一举一动都传递着曼妙、轻盈、流畅、敏锐与神秘。许多与美有关的领域都从猫的身上吸取灵感,我们不能否认经常会因为一个人的脸蛋和肉体而“恰好”爱上对方。我们也不能否认,猫是幸运的物种,许多人是因为猫个性鲜明的外形而爱它们爱得入迷。 大白天很多时候总是看不见猫,它们全都躲了起来。墙根旮旯、树林、草丛这些隐蔽安静之地是猫喜欢呆的地方。夏天,猫会找到一个通风的阴凉之地;冬天,猫会找到火炉边或者你的大腿上;如果是在户外,猫就会懒洋洋地躺在金色阳光的地盘里,随着阳光的移动而挪动身体。 猫有时候蜷缩一团;有时候蹲坐地上;有时候仰面朝天,享受睡觉的慵懒时光。树梢上的麻雀居高临下,毫不费力就发现了猫的行踪,不过它们并不在意。夜猫子折腾了一个晚上,筋疲力尽,睡意正浓,对于麻雀吱吱喳喳的打闹没有兴趣,只眼开只眼闭,任由它们折腾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稿子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力避单调。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 猫在家里,温驯乖巧,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在主人面前,猫跟狗一样会做出许多撒娇的举动,同样得到宠爱。主人会亲昵地抚摸猫的头和腰,顺手扔去一块咸鱼头。 猫撒娇,不会让你感觉它是在索取什么东西,而是让你体会到彻底的治愈和甜蜜,这就是猫的天才。 更不要说猫是多么擅长表达需求与依赖。它会用暖和柔美的小身体紧紧贴住你,缠着你。有意思的是,猫整体的独立性为这份偶尔的缠绵增添了无比的诱惑力。它像人一样喜欢床,特别是冷天,在你上床的时候,它也会跳上来,枕在你的胳膊上或头发上,发出无比幸福的咕噜声。它的幸福是如此真挚,以至于你心甘情愿当它的人肉枕头,一动不动,只为了感受这暖暖的宁静的惬意。 猫是森林之王老虎的微缩版,虽然个头无法相比,但猫毕竟长得虎头虎脑,火眼金睛,尖牙利爪,是老鼠的天生杀手。这让它在乡村无可争议地占有一席之地。乡村鼠患猖獗,每天不知要糟蹋多少庄稼、粮食和衣物。赶不走,杀不绝,让人心烦。 这个时候,人们自然想到老鼠的天敌。猫就这样来到一个村庄,进入某个家庭,成为其中的一员。人需要猫,猫就有了最大的安全保障。   为了适应斗争环境,猫唯有脱胎换骨,让自己变成“夜猫子”。入夜后,猫全身充满着本能的冲动,目光像两颗夜明珠,闪闪发光。猫很快在老鼠必经之路设下埋伏,并有足够的耐心,可以一动不动守候几个小时。待老鼠进入伏击圈,猫一跃而起,老鼠手到擒来,连哼一声都来不及,已命丧尖牙利爪之下。 猫不依恋过去,也不恐惧未来。家猫不会讨好主人,它不怕主人因此而嫌弃它、抛弃它,它似乎从来不为未来担忧。一只宠物猫即使有一天流落街头,也绝不会为命运的落差而伤心落魄,不会苦苦地怀念着过去的旧时光,它很快就会恢复猎手的本性,成为一只大展身手的流浪猫。 猫的地位的确降低了,而且发生了些小问题。可是,我并不为猫的命运多耽什么心思。想想看吧,要不是灭鼠运动得到了很大的成功,消除了巨害,猫的威风怎会减少了呢?两相比较,灭鼠比爱猫更重要的多,不是吗?<br></h3> <h3>  田文华,男,甘肃庄浪人,曾就读于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现供职于某省直机关,业余时间笔耕不辍,自娱自乐,有百余篇小说、散文等在《人民文学》《十月》等报刊发表,部分作品被收编入《读者》《神州魂》等书籍,先后发表新闻作品千余篇,出版书籍2部,多次获各类新闻、文学奖。<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