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font color="#010101" style="">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于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公布,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上述两法律属于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制定与此相违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font></h1> <h1><font color="#010101" style="">《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于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颁布。第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font></h1> <h1>《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五)在人民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人民警察岗位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记发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金,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按比例计入退休金。</h1><h1><br></h1> <h1><b>周总理早就说过:“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19日在接见全国公安英模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大家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几乎是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我们(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建议保留离退休警察警衔津贴有以下几方面的观点:</b></h1><h1><font color="#010101" style="">人民警察和机关公务员的主要区别就是警衔制度。《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对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已经用法律形式做了界定,《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离退休警察保留警衔。既然法律规定退休民警保留警衔,他们就应该享受警衔津贴的政治和经济待遇。</font></h1> <h1>退休的人民警察,在警察岗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辈子,由于工作性质,加班加点为常态,正是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流血牺牲,才换来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他们在职的工作期间工作时间比机关公务员超负荷多出的工作时间无法计算。人民警察工资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是党和政府对人民警察的关怀,因此,退休警察同样的应该与退休的公务员也有退休待遇的区别。</h1><h1><br></h1> <h1><u>《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五)“在人民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人民警察岗位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记发离退休人员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工资,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按比例计入退休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是全国人大常委制度的法律,从199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并且在此之后,人民警察的警衔津贴在退休后并入退休工资的基数,为什么现在增加了新的警衔津贴退休后不再并入基数了?199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没有废止,并且一直再继续执行</u></h1> <h1>全国警察队伍平均每年牺牲450人左右,负伤3000余人。新中国建立以来,人民警察在维护国家政权稳定、社会安定付出的流血牺牲超过军队。</h1><h1><br></h1> <h1><u style=""><font color="#010101" style="">最近,我们在公安部长赵克志的新年献词中看到下面一段话:正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一代代公安人的接续奋斗,才创造了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的奇迹。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用心用情、尽职尽力,做到对老同志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努力为老同志发挥余热、颐养天年创造更好条件。但愿赵部长的讲话能落地生根,盼望国家能按照现行法律和政策处理好离退休警察的警衔津贴遗留问题,让在职干警安身、安心、安业,让我们老同志安度晚年。</font></u></h1> <h1>退休民警大都从警一生,有不少的警察由于过度劳累英年早逝,退休警察更是健康状况堪忧,活到退休的老警察多数因繁重工作而积劳成疾,疾病缠身。让他们安度晚年享有警衔津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公安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让他们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和全社会的温暖”的指示,也是对在职人民警察的无后顾之忧的安抚。</h1><h1><br></h1> <h1><u style=""><font color="#010101" style="">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离退休人民警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有史以来,我们中国警察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执行国家法律的行政力量。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上述两部法律都是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法律。离退休人民警察享受警衔津贴有法律依据,离退休人民警察离退休人民警察享受警衔津贴合情、合理、合法!</font></u></h1> <h1><u style=""><font color="#ed2308">和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前政委胡永平的合影。</font></u></h1><h1><font color="#010101"><u></u><u style="">我的这篇文章在美篇软件制作以后,非常感谢大家的赞赏!很多人多次的赞赏,有很多是我未曾相识的朋友、战友的赞赏。你们的赞赏才让美篇软件把这篇文章被推送到微信公众号,才推送到百度上互联网,才能够广泛传播。在这里本人向亲朋好友们、战友同事们,尤其是那些我从来就不认识的朋友表示我真诚感谢!感谢大家的关注,感谢大家的赞赏!欢迎离退休人民警察和在职的人民警察转发传播!你的转发和传播也是为争取离退休人民警察的警衔津贴在尽心尽力!</u></font></h1><h1><font color="#167efb">作者微信号:QTYH1990</font></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