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狼·疾风》读后感

刘玉娟

<h3>暑假期间我读了《叼狼·疾风》,这本书讲述了北方山村里一位老猎人去世了,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一对珍贵的猎犬。老猎人的儿子不懂猎犬,不清楚父亲留下的这种猎犬正是在北方已经将要绝迹的蒙古细犬——一种古老的中国原生猎犬,他只在意每年出售一窝幼犬给自己带来的收益。因为他从未认真照顾过这对猎犬,两头猎犬和刚刚降生不久的一窝幼犬全部感染传染病离世了,仅余一只银灰色的小公犬。</h3> <h3>这头小公犬被爱好狩猎的富商购得,在宠物医院治好了传染病,成为猎犬基地的当家猛犬。富商以房地产起家,聚众狩猎是他联系客户的重要的手段。这头小公犬在奔跑狩猎中不断完美自己追猎的技艺,狩猎各种野兽,捕猎野兔、黄羊和狍子。但在一次捕猎野猪的狩猎中,因为一起围猎的猎犬搅局,它受了重伤,被富商抛弃在森林里。<br></h3> <h3>它在命悬一线之际被森林中饲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救起。在驯鹿营地中,它在老太太的照顾下恢复了健康,开始作为护卫犬守护这个营地,驱赶袭击营地的熊,捕获狍子,寻找偷猎人布下的套索。它获得了一个鄂温克语的名字依玛,意为在森林中疾行如风。它原以为自己会一直生活在驯鹿营地里,但老太太却因苍老而逝去。依玛在老太太的坟边僵卧五天,被老太太的朋友作家安达带往草原。在作家安达的写作营地里,依玛开始明白,生命中不仅仅只有狩猎。它将安达视为自己新的主人,并开始适应营地的生活,并且救出了安达落入河中的女儿。安达为依玛找来一头白色的猎犬作为伙伴,从此它不再孤独。<br></h3> <h3>我曾经一直希望可以养一只小动物,但读了《叼狼疾风》后,我意识到:养宠物不是给它个窝,让它吃饱喝足这么简单,你还得有足够的时间去关爱它,与它建立深厚的感情,否则还是不要轻易的去养宠物。</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