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为进一步扩大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2018年8月27日,根据《乐亭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教育局幼教教研室、成职科、纪检监察室、教育科、安全科、督导室、计财科7个科室及农村幼儿园园长代表组成了联合检查小组,对拟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了认定验收。</h3> <h3>期间,联合检查小组,对7所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保育与教学、办园资质、园务管理、收费标准等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反馈的方式,逐一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验收。</h3> <h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是扩大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标志着我县规范性、公益性、普惠性的教育体系迈上了新台阶,也是我县第三期行动计划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头戏。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将进一步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