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全体涪陵人 举报这12类黑恶势力,最高奖励4万元!</h3><h3>
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8月14日,涪陵区公安局对外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万元。
小伙伴们发现以下行为
请马上举报!!!
奖励范围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沙石等)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 其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奖励范围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40000元;
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72810111(区扫黑办);023-72239110/72222185(区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信箱: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重庆市涪陵区扫黑办”(邮编:408000);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7号 “涪陵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408000)。
举报邮箱:flqshb@163.com(区扫黑办);flshce110@163.com(区公安局扫黑办)。
此外,还可以通过涪陵区扫黑除恶举报微信公众号“涪陵扫黑”进行举报。
不奖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公安机关实际掌握的;
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追责范围
该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查的;
泄露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的;
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维护和谐安定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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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露营烧烤月光下的童年晚会;
第二天:行为习惯纠正(主要是纠正孩子的生活不良习惯);
下午2.30:感恩教育(主要是教育孩子从小懂得感恩父母,知道父母在孩子身边的重要性,感恩老师,感恩社会对他们的付出);
晚上8点:感恩晚会孩子的梦想从这里开始,用最真诚感恩的心向父母宣誓;
第三天:8.30统一乘坐大巴车出行参观旅游国家科普基地:
1、世界罕见、世界之最中国最美的旅游洞穴丰都雪玉洞景区;
2、世界鬼城丰都名山景区;
下午:5.0合影返程建涪宾馆愉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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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热线: 023-87804888 1869696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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