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大家还记得2016年杭州那个做炒货小有名气的方林富因为在店堂里、包装上用了最好的“最”字被职业打假人敲竹杠不成,被举报到市场监管局而被罚了20万元的事情吗?</h3> <h3> 此事一出,舆论就炸开了锅,既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也有很多人认为处罚太重而同情方林富的。方林富对巨额罚款当然不服气,还专门聘请了律师要“讨个公道”。后来该案经过公开听证、行政诉讼等久拖未决。今年五月,杭州西湖区法院一审宣判了方林富炒货起诉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案,法院一审判决以“违法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为由变更罚款20万元为10万元。对于这个判决,方林富表示不服,没有达到他的心里预期,会继续走法律程序,“不是说教育嘛,我的心里预期是罚款不超过1万元的。”</h3><h3></h3><h3><br></h3><h3></h3><h3><br></h3> <h3> 对于方林富案件,很多吃瓜群众可能觉得法律太严了。那么下面这几个案例,您觉得罚款多少合适呢?</h3> <h3> 案例一: 7月18、19日,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金华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诸葛镇双牌村的某会议营销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村民所称的旧厂房内,发现有上百名中老年人聚集,主持人在介绍推销一款“苗王蛇酒”,现场投影布上有“千年苗医万年苗药 苗族秘方 苗王蛇酒 效果才是硬道理”等字样。</h3> <h3> 另有宣传单若干,印有“早餐后和晚餐后各五钱至一两,内服外擦效果更佳!”等字样,还有几张主持人的宣讲稿,上面写着“喝了我们苗王蛇酒以后,血压降下来了,头痛头晕的好了,胸闷心慌的好了,腿脚疼的不疼了”、“从根本上,解决了老人家心脑血管疾病,心肌梗塞,心肌梗死,脑梗塞,脑溢血,这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等鼓吹各种预防和治疗效果的内容。而涉案白酒仅仅是普通食品,连保健食品都算不上。</h3><h3><br></h3> <h3> 就在监管部门查了以后,当事人还在继续“吹销”他们的“神酒”什么病都能治,甚至还以“工商来查过了,质量是好的”让监管部门为其“背书”。</h3> <h3> 案例二:接下来几天,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又接到了举报,称梅江镇也有人以类似的会议宣讲方式推销上述一模一样的“苗王蛇酒”。为了吸引村民前来,也是采取了免费送鸡蛋、送挂面、免费品尝等方式“亏本营销”。</h3> <h3> 这款产自贵州的“苗王蛇酒”,外包装是不是有点茅台?这么神奇的好东西,售价598元一瓶,你说算贵吗?</h3> <h3> 案例三:又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又是“健康产业”,又是免费体验的会议营销。但这次不是吃的,而是用的。2018年7月底,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辖区梅江镇有这样一种“神器”在会议营销。它对老年人群的常见疾病、慢性病都有治疗效果:头晕、头痛、颈椎腰腿疼、失眠、肢体疼痛、高血压、糖尿病、神经衰弱、心脏病、增强免疫力等等。</h3> <h3> 从每天早上6点40分开始,直到下午5点结束。老年人分为12个组进入活动场所,每组约50人左右。接受“免费体验”的健康服务。现场摩肩接踵、络绎不绝。每天接受“免费体验”服务的老年人约500多人。</h3> <h3> 活动现场的免费体验活动分组时间表,由于人气火爆,每天加班多安排了一个体验组!</h3> <h3> 宣传内容都是些什么呢?按照当事人的讲法,那都是“健康知识普及”和案例分享。话说,老年人谁没点腰腿疼痛、高血压之类的疾病困扰呢?</h3> <h3> 这么有神奇疗效的国家批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售价近2万元一台,你能说贵吗?</h3> <h3> 执法人员还对参加过涉案治疗仪体验活动的老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体验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向其宣传,高电位治疗仪可以治疗心脏病、高血压,而且体验全免费。老人相信了工作人员的话,但仅仅只体验了三次就明显感觉身体不适,不得不去医院挂了葡萄糖还配了药。执法人员去医院核实诊疗情况,发现老人所述属实,且医院表示高电位治疗仪可以治疗心脏病、高血压是没有科学依据支撑的,且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医疗器械,不能随便滥用,像有心脏病的人群使用可能会导致心律失常。(图片可以看出老人家境其实是比较差的)</h3> <h3> 上述三个案例均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应处罚款20万以上100万以下,情节严重的,应处罚款100万以上200万以下。</h3><h3> 目前,上述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您说说,起步处罚20万重不重?应该处罚多少合适呢?欢迎大家发表评论观点。</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