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第十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公告

月牙儿

<h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我校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划片范围招收年级新生。现将有关事项做详细解读 。 一、招生对象 属于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户籍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018年秋季昌吉市第十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我校辖区(昌吉市1区、3区、5区、7区、11区、13区、15区、17区)。即乌伊路以北—绿洲北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区域内。 二、招生具体时间: 2018年 8月 10日(周五)---11 日(周六) 10:00---13:30 16:30---19:30 三、报名具体要求: 适龄儿童父母带孩子,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户口簿地址和房产证地址(房产证)不完全一致的学生,其监护人需在2018年8月9日之前(含9日)规范办理户籍住址变更,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br></h3> <h3>1.校门口取号过安检进校(只带相关证件,不带包、水等); 2.在校园按划分的审核点分组进行审核、电脑录入信息; 3.领取录取通知书; 4.离校。 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1)父母分户的需要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要持父母离婚证。父母死亡的,需持父母死亡证明及现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变更手续。 (2)三代同堂家庭,学生父母在昌吉没有房产,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可以在该学区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子女,指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校辖区内并实际居住的,需持家长的军官证及军人保障卡,单位公函和家长的工资发放证明及学生所在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在我学区内,一套房产小学六年期间只容许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该学区学校就读,中途转让或转租后,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条件。 六、相关要求: 1、为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家长须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学校有权取消入学及就读资格。 2、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重复报名。信息显示重复的,因学校无法再建立、录入学籍,将取消其就读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0994- 2351212; 0994-2343530。 校园风景:<br></h3>

招生

父母

监护人

房产证

就读

入学

户口簿

昌吉市

房产

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