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网非法捕鱼,依法严惩决不容情

美友13410984

<h1>  中国自古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意思是夏季四至六月是鱼鳖的繁殖期,禁止下河捕捞。然而炎炎夏日,不少人为了尝鲜,违反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规定,不顾自身安全,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在河道非法捕鱼。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威胁了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近日,月河所依法查处了两起在河道非法电鱼的违法行为。</h1> <h1><font color="#010101">  近期,月河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部分群众通过在网上购买电瓶、电鱼机等设备,然后私设电网在月河镇旬河内非法电鱼。月河所民警通过摸排蹲守,分别于6月12日和6月18日依法查处了云盖寺镇何某和月河镇胡某在河道里电鱼。通过询问二人对出于尝鲜在河道电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后以案释法讲解了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规定,以及非法电鱼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二人私设电网非法电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font></h1> <h1>  为教育本人,警示群众。7月26日经呈报镇安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何某、胡某二人擅自安装、使用电网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五日拘留处罚,已送达镇安县拘留所执行拘留。</h1> <h1>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请珍爱生命、珍惜环境,莫贪嘴莫伸手,公安机关对私设电网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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