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有效化解大班额,缓解“择校热”,全面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结合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容量实际,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秩序的通知》(平政办函〔2017〕94号)文件和《关于2018年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招生的实施方案》文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h3> <h3>成立平江县思源实验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领导小组。</h3><h3>组 长:校长</h3><div>副组长:业务副校长</div><div>成 员:办公室主任 初中、小学教导主任 </div><div> 初中、小学招生平台管理员</div> <h3>(一)初中原则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实施统招统录;</h3><h3>(二)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h3><h3>(三)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h3><h1><b><font color="#ed2308">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font></b></h1><h3>(四)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h3><h3>(五)严格实施招生入学网络平台申报、审核制度;</h3><h3>(六)严格落实招生工作 “部门联审”制度;</h3><h3>(七)严格规范转学插班行为;</h3><h3>(八)加强教育扶贫,切实保障洪家塅扶贫安置区适龄儿童的就读学位。</h3> <h3> 画桥社区(除城北范围外)、首家坪社区(含原古城村)、绿池小区、枫树村、北城村、迎瑞村以及区域内回流生、进城务工经商子女、贫困寄宿生。</h3> <h3> ①我校一年级计划开设6个班,招收学生在275人以内,其中本部5个班,班额控制在50人/班,北城1个班,班额控制在25人以内。</h3><h3> ②其它年级有少量学位,学校将严格把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满额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插班生。</h3> <h3> ①本校、北源学校、北附学校小六毕业生通过“平江县汉昌学区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直接录取为我校七年级新生。</h3><h3> ②洪家塅扶贫安置区域内初中生。</h3> <h3> ①我校七年级计划开设8个班,招收学生在400人以内,班额控制在50人/班。</h3><h3> ②因学位紧张,我校七、八、九年级原则上不接受其它插班生。</h3> <h3> 2018年,我校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实施网络平台招生。按照“摸底入库——公示政策、计划——网上报名——学校初审——部门联审——教体局基教办审核——招生公示”的流程操作,招生平台入口设电脑端、手机端。</h3> <h3> (1)报名时间:7月6日-7月25日;</h3><h3> (2)申报人了解招生对象分类及提交资料要求:</h3><h3> 第一类:有户有房。入学对象户主的<b>户口簿和房产证</b>位置均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h3><h3> 第二类:有户无房。入学对象户主的<b>户口簿</b>位置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且提供资料显示实际居住在城区。<b><font color="#ed2308">户口迁移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1日</font></b>;</h3><h3> 第三类:有房无户。入学对象户主提供的<b>房产证</b>位置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且<b>提供资料显示<font color="#ed2308">实际居住三个月以上</font></b>,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1日; </h3><h3> 小产权房的须提供<b>社区证明和房产局盖章的房产登记复印件、购房协议、购房款收据、水电费缴费票据、天然气缴费票据、有线电视缴费票据</b>等能有效证明家庭住址的票据等材料,且提供资料都需显示当年实际居住<b>三个月以上</b>。</h3><h3> 第四类:无户无房。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的子女须提供<b>单位证明、居委会证明、监护人的社保缴费清单(加盖人社局公章)</b>等证明;经商人员的子女须提供<b>监护人的工商许可证或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水电费缴费票据、天然气缴费票据、有线电视缴费票据</b>等能有效证明家庭住址的票据等材料,且提供资料都需显示当年实际居住三个月以上。</h3><h3> (3)申报人了解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根据招生分类与招生范围要求,确认一个申报学校后在招生网址<b><font color="#ed2308">www.hcxqbm.com</font></b>上进行申报,手机登录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平台页面。只能<b><font color="#ed2308">“一人一校”</font></b>申报,<b><font color="#ed2308">不得择校</font></b>。</h3> <h3> (1)小一新生。</h3><h3> 由监护人通过<b>手机或电脑登录“招生平台”系统</b>,根据平台网页提示,逐项填写、逐项提供证明材料且以照片形式上传。</h3><h3> (2)小学回流生与小学插班生。</h3><h3> 确需到我校就读的“小学回流生”与小学转学插班的“插班生”,需同时间、同要求通过“招生平台”的“回流生通道”与“插班生通道”申报审核。(说明:小学“回流生”是指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或房产在平江县城区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而学生在城区范围以外的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小学“插班生”是指因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迁移到城区等情况需转学插班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h3><h3> (3)七年级新生:凡我校本部、北源、北附学校小六毕业生无须再从平台申报,直接录取我校七年级新生。但因各种原因确需到平江城区以外就读的初中新生,必须8月10日前到“招生平台”的“转学申请”通道完成确认。</h3><h3> (4)因学位紧张,除洪家塅扶贫安置区域内初中生,我校初中部原则上不接收其它插班生。</h3> <h3> 7月26日前,学校管理员在平台上对“小学新生”、“小学回流生”、“小学插班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网审,网审主要审查资料提供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网审通过后,学校会回复信息。</h3> <h3> 家长收到学校网审合格的通知后,及时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进行基本信息查验。(主要查验有关证件原件与网报信息是否相符且真实)</h3><h3> (1)学校当面审核时间:7月27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h3><h3> (2)审核地址:初中部多功能厅。</h3><h3> (3)需准备的审核资料:能证明符合入学我校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h3><h3> <b> 特别说明:逾期未提供相关原件参加学校当面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b></h3> <h1> <b><font color="#ed2308"> 7月31日-8月7日;</font></b></h1> <h3> 学校初审后将申报就读信息分类,由汉昌学区招生办公室召集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部门联审单位,集中对申报信息中的户籍、年龄、房产证明、工商税务证、进城务工证明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招生平台提供学生就读申报资料,由相关部门审核员在部门系统内进行审核,出示审核结论作为招生工作依据。</h3> <h1> <b><font color="#ed2308"> 8月8日—15日;</font></b></h1> <h3> 申报名单通过学校初审、部门联审后,上传学校招生工作信息资料交汉昌学区招生办公室再审,汉昌学区招生办公室再审通过后报请教体局基教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公示录取名单。</h3><h3> 新生审核通过数与转学插班审核数若分别大于招生计划数、学位富余数时,学校将出具调控班额报告,汉昌学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政策调控班额与生源。调控不能完成的则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启用调剂程序,调剂不能完成的启用微机摇号派位程序。</h3> <h3> 1、小学一年级新生持录取学校信息或录取学校公示名单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或《平江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审核证明》等资料于8月31日到我校小学部报名。</h3><h3> 2、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持录取学校信息或录取学校公示名单与户口簿等于9月1日到我校小学部报名。</h3><h3> 3、七年级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录取学校信息或录取学校公示名单与户口簿等于8月31日到我校初中部报名。</h3><h3> 4、洪家塅扶贫安置区初中生于9月1日到我校初中部报名。</h3><h3></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平江县思源实验学校</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2018年7月4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