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道骏:户籍岗位显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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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潘道骏,头桥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户籍、社区工作,连续多年窗口服务管理零投诉。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4月被评为全省打击犯罪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和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户籍窗口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潘道骏同志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坚持严格要求,与时俱进的工作原则,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用“便民利民,热忱服务”这八个字勉励自己,坚持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一些不理解和言辞过激的群众,总是耐心地向居民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对于确实有困难的,不拖拉、不推诿,切切实实地为民办实事,和蔼、细致、热情、周到的工作态度给前来办事的许多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h3> <h3>  一、坚持服务第一,接待群众要“热心”。 潘道骏同志要求窗口户籍民警、辅警坚持“微笑”服务,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都要耐心认真细致予以解答,坚决杜绝“四难”现象发生,要求以“群众的事无小事,再小也要办,再烦琐也要办,而且要办好,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窗口人员工作准则。同时他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总结出“我做、你学、评析、我再做、你再学、再评析、最后你再做”的“七式工作法”,就如何做好服务、如何接待群众等方面定期组织窗口民警、辅警培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群众接待工作,用心与群众沟通和交流,把群众当做自己的家人、朋友来看待,简化办事程序,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连续多年窗口服务零投诉,赢得群众一致好评。</h3> <h3>  二、主动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暖心”。为真正让群众感到便捷,潘道骏同志坚持推行预约、延时预约和电话通知办理事项、领证等服务措施。针对部分群众在正常工作日无法前来而又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等情况,他要求户籍工作人员本着急事急办、群众少跑腿的原则特事特办加急处理。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众要求办理户口、身份证,则安排社区民警或户籍民警主动上门或将群众接到户籍室采集人像信息,并上门发放新证。</h3> <h3>  三、坚持便民惠民,让群众办事“顺心”。为方便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我所在户籍大厅设置了办事指南,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座椅、纯净水、眼镜等便民设施。潘道骏同志要求在接待每一位申请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时,采用“一支笔、一个联系电话”的方式,将群众的基本诉求、申请、业务事项、接待人、政策解答人都进行登记和告知,即使在现行户籍政策不能办理的情况下,也要求先行登记,待政策修改或可行时,及时与申请群众主动联系,告知准备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努力加强和改进窗口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在分局要求“周一分管所长接待日”的基础上,潘道骏副所长将接待日变成常规接待,即凡群众对现行户籍政策不满意、不理解,统一由他接待,并做好登记记录,必要时,他会当面直接向上一级业务部门汇报,做到沟通、交流无障碍,力争减少不满意、不理解的现象和投诉。</h3> <h3>  四、提高业务技能,真正叫群众“放心”。潘道骏同志要求户籍窗口服务人员在认真参加市局和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基础上,要积极主动通过自学提升自身业务技能,每个人都要将现行户籍政策打印成册,熟记于心,既要在工作中做到业务精通,又能及时快捷地将相关政策规定向群众进行宣传,同时采用口头告知、讲解或微信推送等方式将相关的政策规定发送到群众手机上,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咨询难的现象。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区别对待,能一次办结的,绝不让群众跑第二趟。</h3> <h3>  窗口服务不需要什么华丽的语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潘道骏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人民警察担负的责任,践行着人民警察的承诺。</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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