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5月30日上午9:00,市城管局召开创城市容六乱治理和渣土管理工作部署会议,林万清副局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渣土办负责人以及城区7个基层中队长参加。办公室主任林涛主持会议。</h3> <h3></h3><h3></h3><h3> 会议第四项议程由市容监管科郑孝勇科长结合当前创城工作部署的要求,汇报下一步市容整治工作:</h3> <h3> 一、参照创城标准加强整治</h3><h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局创城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市容有序。各职能部门、各中队要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实地考察标准指引》为导向,按照局制定的创城工作方案的标准,推行“定位网格化、标准精细化、职责明晰化、管理信息化”,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实的保障。</h3><h3><br></h3> <h3> 二、成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h3><h3> 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创城职责,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城投公司、环卫处、农村垃圾治理办、局一室四科、局渣土办、局机动中队、城区七个中队组成。局市容监管科为总牵头,各职能部门、各中队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明确节点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取得实效。</h3><h3><br></h3> <h3> 三、开展专项行动助力创城 </h3><h3> (一)深化市容环境整治行动</h3><h3> 1、要扎实有效推进城区“牛皮癣”清除保洁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制定的《保洁绩效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城区“牛皮癣”清除保洁作业网格进行全面的考评,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绩效考评进行扣款,督促服务外包公司及时整改落实。</h3><h3> 2、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签订,属地各执法中队严格查处、纠正沿街单位或个人占道经营作业、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乱丢垃圾等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h3><h3> 3、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早夜市和流动摊点,要尽快推动便民市场疏导点,实行长效管理。</h3><h3> 4、要明确网格责任人,按照福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效能问责办法的规定,采取“部门指导、网格负责、督查监督、效能问责”的办法,对城区七个中队实行市容网格化管理,网格内实行路段分级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h3><h3> 5、要抓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监管工作。按照局下达的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及时取缔和拆除未经审批、审批已到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的各类户外广告。</h3><h3> 6、要持续开展创城APP智能管理工作。管理员要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创城指挥部人员每天及时对系统内案件进行监控,中队现场处置人员要对案件立整立改,日清日结,及时反馈,做到案件处理流程上的即时流转。严格遵守“每天一梳理、每天一反馈、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周一例会”工作机制,确保系统内不出现逾期件,并形成常态。</h3><h3> 7、要进一步提升巩固环卫网格化工作成果,探索将环卫市场化向背街小巷延伸的有效做法。量化保洁标准,增设机械设备,充实环卫队伍,抓好垃圾分类处理前期工作,抓好对垃圾箱、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的保洁、维护。</h3><h3> 8、要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治渣土运输车的“滴、撒、漏”现象,严厉查处渣土车不遮挡、不冲洗上路以及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h3><h3> 9、各部门、中队要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活动的保障,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环节,规范操作程序,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局面。本年度已完成演唱会保障、开幕式保障等工作,还需继续:(1)配合相关镇街做好2018年中高考保障工作;(2)配合相关镇街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幼儿园。</h3><h3> (二)深化公共交通整治行动</h3><h3> 要继续开展创建车辆停放文明示范街区。全面推广车辆文明停放示范街区创建经验,加强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严查严管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h3><h3> (三)深化市场外秩序整治行动</h3><h3> 要加大市场外环境秩序整治力度。重点围绕商户经营不规范、出摊占道、车辆乱停、杂物乱堆以及管理机制不顺等问题开展整治活动。加强早夜市管理,明确早市、夜市时限,及时清理垃圾、杂物。</h3><h3> (四)深化社会文化环境整治行动<br></h3><h3> 要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整治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h3><h3> (五)深化市民素质提升行动</h3><h3> 1、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h3><h3> 深化移风易俗“五进”宣传,抓好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公益广告、报纸、电视、广播、短信等载体开展宣传。开展移风易俗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总结推广福州市、福清市移风易俗示范村镇先进经验。</h3><h3> 2、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h3><h3> 规范志愿云系统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志愿者注册工作、项目发起、时长录入等工作,全面推动志愿云系统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各类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助孤助学、环境保护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h3><h3><br></h3> <h3> 四、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h3><h3> 认真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涉及我局的任务,对工作标准和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等事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分析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序时节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阶段重点工作。</h3><h3><br></h3> <h3> 五、严肃问责机制强化督查</h3><h3> (一)严肃问责机制</h3><h3> 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各中队要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把文明城市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对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为的,将认真按照福清市创城工作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问责。 </h3><h3> (二)强化督查督办</h3><h3> 局执法监督科、机动中队、环卫作业网格监管考评组要深入一线,进一步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下发给各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对督查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及问责办法进行追责。</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