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政策大事件!

灵棚改征收拆迁

<h3>即日起,灵宝市棚户区(城中村)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公开透明化</h3><h3>相关政策问答公示如下(第一期)</h3> <h3><font color="#010101">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近几年来,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但近段时间以来,少数群众受经济利益驱使,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法修建、抢建、续建各类房屋,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管理秩序和棚户区改造征收进度。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秩序,保障棚户区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使广大干群加深对棚改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的了解,让老百姓拆得明白、补得明白、迁得明白,把造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全市重点工程落到实处。特编《灵宝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相关政策间答》。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不留隐患。</font></h3> <h3>1、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房屋征收主依据什么?</h3><h3>答:法律依据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h3><h3>灵宝市的补偿办法依据《灵宝市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灵政[2016]8号文)。</h3> <h3>2、征收房屋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征收补偿的内容主要有四项:</h3><h3>(1)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h3><h3>(2)搬迁补偿(搬家费)</h3><h3>(3)临时安置补偿。</h3><h3>(4)奖励(有期限)</h3> <h3>3、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h3><h3>货币化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h3><h3>(后期待续)</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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