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山下乡“通知书”

钢铁是这样练成的

今天4月14日,据说是“黑色情人节” (Black Day) ,难怪46年前,我们会选择在这一天离开上海奔赴黑龙江逊克县边疆公社插队落户,与“黑”结缘,在“黑土地”战天斗地,贡献自己的青春年华。 此后每年的4月14日对我来说犹如自己的生日难以忘怀。因为这一天我的户口离开上海,响应伟大领袖号召到农村接受“再教育”;因为这一天我踏上社会,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每年的这一天,激动中似乎还有那么点留恋,平静中似乎还有那么点回味。 而这张粉红色的、已经破碎了的“通知书”则是我下乡的最好见证。尽管把我名字中的“钢”写成了“纲”,然而在那个年代这根本“不是个事”,它无关紧要,也不会影响我的“前程”。 我是69届初中毕业生,当时文革还在轰轰烈烈的进行,上山下乡运动也如火如荼。 而当年69届毕业生的分配政策依然和68届一样,是“一片红”,即没有“上海工矿”和其他选择,全部下乡。至于下乡去哪里,可以去黑龙江、云南、安徽、江西等地,亦可以去自己家乡“投亲靠友”;可以选择去兵团、农场也可以去农村插队。总之,留在上海的可能性是没有的,除非是患有不能下乡的疾病,但必须有医院证明。当时的动员口号是“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屯垦戍边,反俢防修”、“上山下乡最光荣”……似乎到越远、越艰苦的地方就越“革命”、越“自豪”、越“光荣”。 考虑再三,我于1969年8月自己就读的长宁区长新中学(今为复旦中学初中部)报名去黑龙江插队。学校很快批准了我的要求,同时被批准赴黑龙江插队的还有我校69届的费伟民、蔡志坚及70届的刘泽林。 1969年9月18日,我收到了长宁区上山下乡办公室批准我去黑龙江黑河地区插队的这张粉红色的“通知书”。(见通知书正面)而我离开上海的日子是1970年4月14日,其中原因在这张“通知书”背面有详细说明“该同学原是跟机关干部赴黑龙江插队落户,后来延迟出发,所以至今未走。现在于四月十日以前要走的。特此证明。”最后的出发日期定在了4月14日。 (下图为本人去黑龙江插队购买的御寒物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