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血的记号----三寸金莲

师晓京

这是前年在景山公园拍下的。当时我被旅游队伍中一个老妇人的小脚吸引。上前打问,方知她来自云南陆良县。老人当年已78岁,是和儿媳儿一块来的。看着她走路一拐一拐的,得些功夫就赶快坐坐,我问她疼吗,她说一辈子没出过门,现在条件好了,再痛也要来北京看看。她看见我盯着她的小脚,手里拿着相机,就大大方方地亮出了她的三寸金莲,让我拍照。 女子缠足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用布帛将脚缠成新月状,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称其有凌云之态。于是后宫兴起缠足之风,并很快流入民间,到北宋神宗年间社会上已将缠足作为女子的美德而广为流传。一些描写小脚为“金莲”、“香钩”的文字出现在文人笔下。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称,小脚“香艳欲滴”,把玩起来“销魂千古”,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事实上,古代已将小脚赋予了性的内涵,成为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缠足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 缠足是十分痛苦的一件事。约从四五岁开始,缠时将脚拇指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布裹紧,到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密的缝紧。以后日日加紧束缚,使脚变的如“笋”形的“三寸金莲”,最后只能靠趾端的大拇指行走。正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期间所蒙受的痛苦可见一斑,因此“三寸金莲”也被称为“带血的记号”。 历史上缠足也曾被禁止,但真正的彻底消除是在新中国成立后。 问到老人何以缠足时,她笑了,却不肯回答。可我分明看得出那是无奈的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