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陕西金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01号陕核大厦门面房西-5号,自2013年8月成立今,招收业务员对外以返利为诱惑,以签写相关投资合同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100余人吸收存款。犯罪嫌疑人王振华于2014年1月开始到陕西金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班,上班期间面向10余名不特定性人群吸收存款,共计100余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成立到被依法取缔,短短一年半时间,陕西金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贪图高利息的100余名老年投资者非法吸收存款一千余万元,让100多个家庭从此掉入了痛苦的深渊,至今无法自拔。继今年一月份,雁塔经侦民警远赴河南,抓捕了一名该公司业务主管宋某后,4月24日上午,经侦五大队民警张昊、吴帅、袁兴运经过蹲守,从长安区某单位,将陕西金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经的业务人员、向10余名群众吸收存款100余万的王某华抓获归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华虽百般狡辩、试图逃避惩罚,但依旧难以改变其涉嫌犯罪的事实。4月24日下午,王某华即被雁塔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