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在南通开发区小海镇朝阳港村邱家埭有三个吴家宅,据大伯父在世时说我们这吴家由正常搬迁而来,根据现有的资料推测大约在清嘉庆年间道光初期。根据《南通成陆》一书,乾隆初年,小海的长江江岸线大约在大撇港小撇港,小海老街,调车柄,朝阳港,大圩镇一线,也就是我们老宅“南扒头”。</h3><h3>我们吴氏由正常搬过来起先没有几户,经过两三代繁衍生息,老宅就有显局促,我天祖吴长珍就搬到东宅,也就是邱家埭自东至西的第二宅,于是西边那个宅子称老宅。新宅上建了一排五间大瓦房,上面大梁和提桶差不多粗,五架房前后跨度五米六。建好新房以后搬家搬了整个晚上,铜钱都是用脚箩抬的。</h3> <h3>我们一族搬到东宅以后,老宅上保留了吴师圣吴汉文一族。吴师圣(1917-1988),自幼对机械有浓厚兴趣,初小毕业后到上海和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南洋的外轮上学轮机修理,解放后参与创办天津轧钢厂,八级技师,天津市劳动模范,四个女儿,三个在天津,一个插队内蒙古。</h3> <h3>再说我们一族,我天祖吴长珍英年早逝,生有两子吴士福吴士达,有几女不清楚,其中有一女嫁给外地程家,后来女儿女婿回外地不方便,在我宅上建了三间朝西瓦屋。</h3><h3>这张分书是我高祖吴士达和兄长吴士福分家的分书,同治八年,应该是1869年。开头第一个字禄,就是弟兄俩财产分两份,做两个阄,一个写福字,一个写禄字,拈阄确定不可移动家产,比如房屋土地等。当时弟兄俩各分得土地23000步每人(250步为一亩),另拔长孙田2600步,以便日后处理公共事务,比如年底祭祖,清明上坟等。土地应有48600步之数,合192亩,应该算是个不小的数字了。据老辈人讲,我祖上房屋财产不多,有了资金就投资田产,因为土地可以出租可以自己耕种,那时农产品产量低,价格高。</h3> <h3>这份是我曾祖弟兄俩分家的分书,曾祖吴廷魁,弟弟吴廷猷,也是我们埭上的士绅,附近有什么群众纠纷都要请他们去调停,他俩也是朝阳港茶馆店的常客,经常和附近有头有脸的人物喝茶打牌聊天。曾祖生育二儿二女,清末民初办过鱼种场,某年发大水鱼苗全部随着洪水逃逸,血本无归。</h3> <h3>这份是我高祖母的遗书,1902年,</h3> <h3>本来堂伯父家有一份祖父弟兄俩的分书,在九十年代给我伯母烧掉了,其实到我祖父那代家族已经败落了,弟兄俩也就是分两间草房的事情。</h3><h3>这份是我父亲弟兄四个分家的分书,每人一间屋子,其余没什么财产。我祖父我汉云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我祖母苏爱芝有点开拓创新精神,抗战结束以后,带着我大伯父到小海老街倪立家租房开了三阳春面馆,后来我大伯父给抓壮丁,我祖母借南借北,东挪西凑,用了三箱洋纱的代价把我伯父赎出,弄得倾家荡产。</h3> <h3>这是家传最早一张地契,1850年。</h3> <h3>1861年的地契</h3> <h3>1864年,一张租地文书</h3> 1865年,这是另一种形式地契,就像当铺形式一样,土地当给我家族,以获得流动资金,赎回时连本带利。 <h3>1880年,家族中有一块公用田产,纠纷不断,家族合议把土地捐给定海山庙内耕种。</h3> <h3>1883年,一份卖地文书</h3> <h3>这份是我曾祖1942年买地的地契,当时汪伪政权,实现保甲法,十户一甲,十甲一保,抗战结束后,上面有个伪乡长黄乘兴父子都给处决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