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8年2月11日,黎城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振东带领县安监局、经信局相关负责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山西伊思迈镁业有限公司、黎城华太焦化厂、黎城长福焦化厂、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h3><h3><br></h3> <h3> 在督查中,魏县长重点对企业应急值班值守情况、视频监测监控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华太焦化厂视频调度中心操作人员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不熟悉;交接班记录未按规定填写;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资料不完善;长福焦化厂视频监控室未按规定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6项问题,并当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负责人认真进行整改。</h3><h3> 魏县长强调企业要做好自查自整工作,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实现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h3> <h3> 随后,魏县长又到洪井乡人民政府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要求乡镇安监站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稳定。</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