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1月26日,曲阜大队对因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火灾发生的公司法人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h3><div> 经查,2018年1月24日6时许,曲阜市书院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内曲阜市恒基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经调查,发生此次火灾的原因为该公司生产工作中违反消防等法规,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存在重大过失。公司法人张某对火灾的发生负有全部责任,张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div><div> 目前,曲阜大队联合派出所已将张某送至曲阜市拘留所执行。</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