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比赛通知

西窗独白

<h3> 关于举办赤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h3><h3> 摄影大赛的通知</h3><h3>&nbsp;</h3><h3>致赤峰广大市民:</h3><h3>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充分反映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展示赤峰的独特魅力。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赤峰市摄影家协会将联合举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摄影大赛,此次摄影大赛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一项很有意义的群众文化活动,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h3><h3>一、活动主旨</h3><h3> 此次活动将遵循"寻美、审美、悟美"的宗旨,探索发现美景,解读城市魅力。鼓励广大居民、摄影爱好者通过摄影的形式,展现自然景观、园林景观、人文景观的独特魅力。</h3><h3>二、征稿细则</h3><h3> 1、人员条件:不限地域,市内外居民、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h3><h3> 2、拍摄范围:反映赤峰市(主要以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及喀喇沁旗为主)园林城市创建的内容。可从不同角度拍摄,但必须能够表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就、表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展现时代景点特色的摄影作品。摄影内容要求朴实、生动、丰富,图片富有故事性、艺术性,能通过图片表现出丰富的寓意,表现出或感动、或平凡、或震撼的图片,使观者能够通过图片的表象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h3><h3> 3、摄影风格和手法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稿者应以真实影像参评,投稿作品在后期制作中,要以对影调和色调做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h3><h3> 4、作品采用网络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单幅照片像素1200万以上,文件大小不低于7M,每人最多限投10幅(组)作品,组照4-12幅为一组。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文件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h3><h3> 5、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每位投稿者在被公布或告知作品入选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以上主办方的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录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影像库,如制作展览、出版图书、印制海报和画册等,并可推荐相关媒体发表。主办方在行使以上权利时,不再另付报酬。</h3><h3>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h3><h3> 7、本次活动的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h3><h3> 8、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h3><h3> 9、举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h3><h3>三、投稿方式</h3><h3> 1、本次征稿将在《赤峰摄影》杂志、赤峰摄影家协会关方网站及《红山晚报》等媒体对外发布征稿通知。</h3><h3> 2、网络投稿邮箱:chifengsheying@126.com(赤峰市摄影家协会邮箱)。并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等相关信息。</h3><h3> 咨询电话:18804760779&nbsp;&nbsp;&nbsp;&nbsp;&nbsp; 15604767700 </h3><h3>四、征稿时间</h3><h3> 2017年1月23日至6月30日。接受社会各界投送作品,并经筛选,对入选作品统一编号、制作。</h3><h3>五、稿酬设置</h3><h3> 本次活动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90名。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品。</h3><h3> 一等收藏级作品2幅:回报稿酬每幅5000元及收藏证书</h3><h3> 二等收藏级作品3幅:回报稿酬每幅3000元及收藏证书</h3><h3> 三等收藏级作品5幅:回报稿酬每幅2000元及收藏证书</h3><h3> 优秀作品90幅:回报稿酬每幅500元及优秀证书</h3><h3>&nbsp;</h3><h3>&nbsp;</h3><h3>&nbsp;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3><h3> 赤峰市摄影家协会</h3><h3> 2017年1月23日</h3>